在福建省,进行农村产权交易的出让方、受让方,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些情形,可能导致交易中止。那么,2023福建省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2023福建省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2023年6月15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印发的《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闽农规〔2023〕3号):
1、出让方申请交易农村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出让申请书;
(2)出让方身份证明,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或照片、扫描件;
(3)委托办理流转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身份证明;涉及相关权利人优先权的,需提供书面材料;
(4)标的物权属证明,包括标的物权属证书或权属来源证明,质(抵)押、查封、扣押等情况说明;
(5)标的物信息,包括标的物类别、数量、规模、座落(四至)、配套设施、附着物信息等;
(6)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流转交易,还应提供准予流转交易的要件。包括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得的行政许可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决策证明材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受让方资格须符合出让方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
(7)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8)其它可能影响交易和合同订立的必要信息和材料。
2、受让方申请交易农村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受让方身份证明,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或照片、扫描件;
(3)委托办理流转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身份证明;
(4)满足交易公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5)其他为满足交易和合同订立需要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
综上可知,在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出让方需要提交出让申请书、出让方身份证明等8项材料,受让方需要提交受让申请书、受让方身份证明等5项材料。咨询:福建省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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