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

来源: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3-05-08 1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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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周政办字〔2023〕2号),工作目标是构建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市场,实现区县有机构、镇(街道)有站点、村(居)有人员。如有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23〕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牢牢把握公益性、规范性和惠农便民原则,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培育和发展组织健全、功能齐全、行为规范、管理严格、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搭建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着力优化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构建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市场,实现区县有机构、镇(街道)有站点、村(居)有人员。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开发层级全贯通、服务全周期的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模块,具备全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承载能力。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组织合法化、交易规范化、操作流程化、管理制度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体制,全面实现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全覆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进场交易。按照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农村产权交易的公益属性,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目录管理制度,将依法可以交易的各类农村产权项目列入目录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各镇(街道)﹞

(二)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制度规则。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交易流程、服务事项和监督管理等。针对农村产权品种多样、权属复杂等特点,研究制定相应交易规则,形成完备的规则体系,积极推行交易服务标准化,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各镇(街道)﹞

(三)搭建三级联动的交易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行交易监督、管理与服务相分离,坚持“把场所建到镇(街道)”,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不出户、享受服务不出村、参与交易不出镇”。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由相应农村产权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范围内的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进入平台规范开展交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村产权交易场所,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交易活动,规范开展交易服务。交易服务场所的建设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以满足交易需要为原则,一般配备“1个受理窗口、1间开标室、1间评标室”,加挂统一标识。镇(街道)可结合经济体量和村(居)数量,适当调整规模。交易服务场所接受各农村产权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的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强化交易平台运行的信息化支撑。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增加“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标识,在交易信息栏目增设“农村产权”专栏,按属地发布各类农村产权项目公告、公示信息和供求信息。针对农村产权交易的特点,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现有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模块功能进行升级,为农村产权监管部门设置监管查询功能,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场所开设专用账号。根据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运行实际,逐步实现区、镇(街道)、村(居)层级贯通,与“三资”监督管理等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各镇(街道)﹞

(五)培育市场化服务生态。区、镇(街道)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场所应针对农村产权交易特点,优化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数据分析等服务功能,协助交易主体办理产权查询、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工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第三方服务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为交易主体提供招标采购、拍卖代理及资产评估、工程审计、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调解仲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优化涉农服务,依托交易平台,为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提供抵押融资、信用贷款等金融廷伸服务和多元化担保服务,探索研究设立专项风险担保基金化解交易风险。﹝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周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区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列入区级电子政务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落实上级相关奖补政策。各镇(街道)要结合服务场所布局,接通政务外网接口,保证交易平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各镇(街道)﹞

(三)做好宣传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公益属性、服务定位和便民优势,引导和提升群众认可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定期开展对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交易各方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系统操作等培训,不断提升交易平台利用效率和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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