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交网小编整理了南宁市2022年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一起来了解吧!
一、南宁市2022年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
2022年南宁市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2021年1月1日前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的家庭农场,可以申报2022年家庭农场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其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时间可放宽到2022年1月1日前。
2.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生产记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状况良好。
3.所实施项目符合当地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没有“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建设农业设施占用耕地的,要在项目申报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4.建立购销台账,设置收支登记簿,项目投资相关票据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合同、清单等票据)。
二、南宁市2022年哪些对象优先扶持
2022年南宁市优先扶持对象具体如下:
1.优先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原则上要求达到扶持总数量的50%以上)。
2.重点扶持市、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且依法依规监测合格。
3.项目涉及粮食、林木、水果、蔬菜、生猪、糖料蔗为主及以茉莉花(茶)、家禽、桑蚕、牛羊、水产、中药材为辅的乡村振兴“6+6”全产业链的。
4.项目在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内或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的。
5.优先扶持成员(农场主)有近三年曾参加过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6.优先扶持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报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以上就是关于“南宁市2022年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的介绍,南宁市级财政安排了612万元专项资金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能力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希望对各位读者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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