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怎么设置?哪些情形会被清退?

来源: 农交网 2022-05-11 1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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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8日,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财政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滨人社发〔2022〕4号),那滨州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怎么设置?哪些情形会被清退?下面农交网小编来说说吧!

滨州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设置-摄图网

一、滨州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怎么设置?

1.滨州市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

(一)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农技推广、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四)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林木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五)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2.滨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

(一)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的工作;

(二)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三)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农技服务、养老护理、课后服务、互助帮扶、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四)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五)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滨州市公益性岗位哪些情形会被清退-摄图网

二、滨州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哪些情形会被清退?

根据滨人社发〔2022〕4号文件可知,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清退:

(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二)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三)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四)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六)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摄图网

关于“滨州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怎么设置”的解答就到这里,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想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农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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