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7日,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顺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对县域内农户、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中药材、蔬菜、小杂粮、水果、干果经济林以及养殖牛、驴、猪、羊、鸡、兔、蜜蜂的,政府是有奖补的。那么,2022年平顺县农业奖补标准是多少?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2022年平顺县农业奖补标准:种植奖补
1、中药材
(1)当年种植潞党参给予400元/亩奖补,种植柴胡和黄芩等草本药材给予300元/亩奖补。安装太阳能振频式杀虫灯给予30%/个(购置价)奖补,采取其他绿色防控技术(产品)给予50元/亩奖补。
(2)当年开发利用撂荒地种植仿野生潞党参和连翘等木本中药材,潞党参给予400元/亩奖补,连翘等木本中药材给予200元/亩奖补。
(3)当年发展党参标准化育苗基地的给予600元/亩奖补。
(4)对当年新种植潞党参面积超过300亩的村给予村集体3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发展潞党参产业;对当年新流转土地50亩以上种植潞党参的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的奖励。
(5)对贷款发展中药材种植、育苗、加工、销售和产品研发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给予3年的贷款贴息扶持。
(6)对县域内潞党参优先选择出价高的企业实施保底价收购。潞党参根据药典标准:直径0.4厘米以下为小条,保底价格为32元/公斤;直径0.5-0.8厘米为中条,保底价格为50元/公斤;直径0.8厘米以上为大条,保底价格为65元/公斤。
(7)对潞党参、连翘等获得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个、5万元/个奖补;取得SC认证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财政资金补贴实施项目的不再重复奖补)
(8)对研发中药材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美容保健品、保健饮品、滋补品以及植物源生物农药等新产品,并批量生产销售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9)对当年评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国家级、省级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优先推荐为“三干会”表彰序列,负责人可按特级劳模标准予以物质奖励。
2、蔬菜和小杂粮
(1)当年种植西红柿、豆角、辣椒等旱地蔬菜的,给予400元/亩奖补,标准化架设防雹网每年给予300元/亩奖补,安装太阳能振频式杀虫灯给予30%/个(购置价)奖补,采取其他绿色防控技术(产品)给予50元/亩奖补,新增水肥一体化给予300元/亩奖补。(旱地蔬菜奖补封顶60000元)
(2)当年种植谷子、豆类、高粱等小杂粮和马铃薯的,给予50元/亩奖补。
(3)当年新建的日光温室、食用菌菇房和覆被式全钢架大棚、连栋大棚以及改造的老旧闲置日光温室等设施,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0元;对当年新建的全钢架春秋大棚,每亩一次性补助3000元;新增食用菌棒超过5万棒并综合利用废弃菌棒转化为有机肥的,给予1元/个奖补,封顶100000元;新发展羊肚菌种植的给予1500元/亩奖补。(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奖补,市、县奖补不能重复)
(4)对蔬菜和小杂粮等获得国家绿色农产品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个奖补;获得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个奖补。
(5)开设蔬菜种植保险,给予投保者保费50%的奖补。
3、水果
当年新种植苹果、葡萄等水果的,给予400元/亩奖补。标准化架设防雹网每年给予300元/亩奖补。
4、干果经济林
当年新种植花椒等干果经济林的,给予300元/亩奖补。零星种植花椒树按50株折合为1亩计算。
二、2022年平顺县农业奖补标准:养殖奖补
1、牛、驴
养殖场(户)当年新增牛、驴等大牲畜5头以上,给予500元/头奖补。
2、猪、羊
新增猪、羊等50头(只)以上,给予100元/头(只)奖补,新增能繁母猪10头以上,每头奖补300元。
3、鸡、兔
新增鸡兔等50只以上,给予3元/只奖补。
4、蜜蜂
新增养殖蜜蜂5箱以上给予100元/箱奖补。
养殖奖补封顶5000元。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2年平顺县农业奖补标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交网”或“njw-tuliu”。
2024年10月8日-14日,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发布了4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为了公共利益以及建设需要,拟对一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大同新荣区2024年拆迁村名单首批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多少?
12619次
2024-10-21
近日,广灵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广灵县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广政发〔2023〕23号),对于新建暖棚、新建冷棚、设施农业用地奖补、蔬菜冷鲜库等有奖补。那么,广灵县2023年农业奖补标准多少?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2678次
2023-11-03
2023年10月10日-11日,稷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1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则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将要对某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稷山县2023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13470次
2023-10-13
2023年9月6日,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古交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本交易实施细则自2023年10月6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及时修订。
1158次
2023-09-21
2023年6月28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迎泽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迎政发〔2023〕1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557次
2023-07-18
五指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德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德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德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德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