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怎么处置?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来源: 农交网 2021-12-10 14: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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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海南自由贸易港网站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规定,此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怎么处置?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多少?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摄图网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怎么处置?

根据2021年12月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网站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法还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不是因为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嘛缴纳缴纳土地闲置费,要嘛政府收回土地;如果是因为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可以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或者安排临时使用等。

1、非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方法有:

(1)缴纳土地闲置费:根据开发、竣工情况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

(2)收回土地: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十五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方法有:

(1)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竣工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

(2)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

(3)安排临时使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临时使用其闲置土地。

(4)置换土地:置换其他价值相当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5)有偿收回: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闲置费标准-摄图网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1、按土地出让金的百分之二十征收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以及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土地出让金的百分之二十缴纳土地闲置费。

2、按土地现值百分之五到二十征收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的,应当在竣工前按照下列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

(1)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但未超过三年的,每年按土地现值百分之五征收。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三年未竣工,但未超过五年的,每年按土地现值百分之十征收。

(3)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五年未竣工,但未超过七年的,每年按土地现值百分之十五征收。

(4)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七年未竣工的,每年按土地现值百分之二十征收。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介绍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用。如您想要了解更多土地知识,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交网”或“njw-t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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