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发布了《致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一封信》,农交网小编根据文章内容整理了关于中山市城乡医保2021最新消息,感兴趣的参保人一起来看看吧!
一、中山市城乡医保参保对象
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具体如下:
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含民办中职技校);
4.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阶段);
5.国家、省和市规定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二、中山市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中山市城乡医保以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以下规定费率执行,个人按年缴纳:
1.城乡居民、持居住证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1.4%的费率缴纳,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
2.大中专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0%的费率缴纳,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按缴费基数1.2%的费率给予补助。
3.中小幼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0%的费率缴纳,本市户籍中小幼学生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非本市户籍中小幼学生由市、学生就读学校所在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
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2680元,其中城乡居民、持居住证人员个人缴费737.52元/年,学生个人缴费526.8元/年。
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只要按时缴费,就可以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关待遇啦!关于“中山市城乡医保2021最新消息”就介绍到这里了,更多资讯尽在农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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