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城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来源: 人民网-山西频道 2019-01-17 16: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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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晋城城区被确定为山西省1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通过一年的努力,截至2018年10月底,城区全区117个村(社区)全部正式挂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率达100%,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政治担当,统筹谋划推进。城区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本着“试点先行、压茬跟进、全面推开”的原则,分三批梯次推进,首先在每个镇(办)启动1个村(社区)作为试点,从而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坚持正确方向,科学制定方案。结合区情实际,城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城区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晋城市城区村(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晋城市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试行)》《晋城市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手册和文件汇编》。“一方案、一意见、一办法、一手册”明确了工作流程,规范了操作程序,细化了改革步骤,卡实了时间节点,让改革有章可循。

公开公平公正,平稳高效推进。根据半城半乡的特殊区情,城区选择了“广覆盖、宽接收、两个点位定身份,两种办法量股权”的做法,鼓励各村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力求“一村(社区)一策”,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为做好清产核资,全区各镇(办)分别建立了会计事务所服务库,并严格做到“四入户”“六公告”“三审核”“三备案”。

激发发展动力,壮大集体经济。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晋城城区全区农村(社区)共清查核实各类资产725773.04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66810.11万元,资源性资产中集体土地面积15.28万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108408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117个。农村集体资产由过去的“人人表面拥有、实际一份没有”转变为“集体真正所有、农户按股占有”,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极大地盘活了闲置资产,各村(社区)纷纷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北石店镇大张村在股份经济合作社下,成立了劳务合作社、物业合作社和投资合作社;西上庄办事处南畔、牛山村等村庄,以土地股份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闲房合作社,与社会资本联合大力发展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的新农业;金华社区、东关社区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重点培育现代服务业,盘活发展空间等,集体经济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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