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来了!附认定程序及材料

来源: 农交网 2021-09-30 14:19:46
2624次

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那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有哪些呢?申请认定时要走哪些程序,提交哪些材料呢?

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摄图网

一、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

根据《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苏农规〔2020〕13号)文件第七条的内容,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2、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3、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品种名称。

4、已完成品种试验。品种试验由申请者自行组织,应当对品种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等进行鉴定。试验时间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有效试验点不少于3个,试验按试验规范执行,试验规范另行制定。在生长的关键时期,申请者委托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或自行组织3-5名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对试验质量和品种表现进行评价,形成现场考察鉴定报告。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程序及材料-摄图网

二、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程序及材料

根据上述苏农规〔2020〕13号文件的内容,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程序及材料如下:

1、认定程序

(1)申请品种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申请认定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当经过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2)省农业农村厅每年4月、10月集中受理申请材料,在收到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申请者可以在接到不予受理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陈述意见或者对申请材料予以修正,逾期未陈述意见或者修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修正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的,驳回申请。

(3)省种子管理站组织专家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品种,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公告,并颁发认定证书。认定公告公布的品种名称为该品种的通用名称。禁止在生产、经营、推广过程中擅自更改该品种的通用名称。

未通过认定的品种,省农业农村厅在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申请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复审。

通过认定的品种应在认定公告发布之后30日内向省农业农村厅指定机构提交标准样品。

2、认定材料提交

(1)品种认定申请表;

(2)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系谱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标准图片;

(3)品种试验报告,包括各周期、各试验点试验报告和汇总结果;

(4)抗性鉴定报告;

(5)品质检测报告;

(6)DUS测试报告或品种权证书;

(7)转基因安全证书或非转基因承诺书;

(8)品种现场考察鉴定报告;

(9)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及无品种权争议承诺书。

注意:抗性鉴定报告和品质检测报告在品种描述涉及抗性、品质时须提供。抗性鉴定报告、品质检测报告、DUS测试报告由有能力的单位出具。

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及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一篇: 2021年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有什么?附评定程序
下一篇: 2021年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认定条件有哪些?附详情
乡村振兴大潮催生的创业好项目!本地还剩1个名额,手慢无>>>>
banner
你可能感兴趣
一键获取 产权交易定制服务
申请试用
咨询了解
其他
填写产权交易定制需求,免费获取产权交易解决方案
精选农村产权交易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
农交网 解决方案 农商入驻 美丽新乡村 致富项目 地信网
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是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解决方案提供商 湘ICP备14003170号 ©版权所有土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