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下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9个地级市,各市县对于种粮大户有一定的补贴。那么2021年福建省种粮大户的标准是什么?各地区补贴金额有多少?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福建省种粮大户标准及补贴金额
1.泉州市德化县
根据2021年1月7日《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激励种粮大户奖励措施的通知》(德政办〔2021〕2号):德化县种粮大户为通过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5年以上,在县域内种植粮食作物(水稻、玉米、马铃薯、地瓜)相对连片3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农场等农业企业或种植大户;在现有种植的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30亩以上每亩给予奖励200元,通过复耕抛荒山垅田种植粮食作物新种30亩以上每亩给予奖励500元。
2.福州市闽侯县
根据2021年2月2日《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闽侯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侯农综〔2021〕7号):闽侯县种粮大户(每户种植水稻30亩及以上)和再生稻种植户,可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100元的叠加补助。
3.龙岩市上杭县
根据2021年3月8日《上杭县农业农村局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杭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2021〕25号):上杭县种粮大户可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叠加补助,叠加补助可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2020年流转耕地种植粮食作物30-100亩的给予每亩补助100元、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4.南平市邵武市
根据2021年3月17日《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邵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邵武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农财〔2021〕3号):邵武市种粮大户(单个承包户规模种植50亩以上)可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元/亩叠加补助。
5.三明市永安市
根据2021年6月4日《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永财农〔2021〕51号):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对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给予50元的奖励。
6.三明市将乐县
根据2021年6月21日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2020年种植水稻面积30亩以上(含30亩)的种粮大户分两档进行补贴。其中:每户种植面积30-100亩(不含100亩)的574户种粮大户,每亩补贴60元;每户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的46户种粮大户,每亩补贴110.59元。
7.三明市沙县区
根据2021年6月21日《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发放种粮大户奖励资金705998.4元,对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给予6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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