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来源: 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1-02-23 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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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楷:

2018年6月13日,本府依法对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湖里段)人才中心站至华荣路站等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你方坐落于湖里区湖里大道46号7C室房屋在本项目公告的征收范围内,需予征收。因你方与征收部门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湖里区征收办)、征收组织协调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湖里街道办)在案涉项目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2018年11月30日)届满前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湖里区征收办报请本府按案涉项目《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官网截图

经审查:座落于湖里区湖里大道46号7C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为刘伯楷,该房屋权证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0621772号,房屋产权面积:560.93平方米,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本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补偿方式: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一)房屋产权调换

1.根据厦诚德行房估字第M20180901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征收房屋主体评估价为人民币8615885.00元。

2.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地址为翔发·领域项目1号楼,具体房号为翔安区X2010P02地块项目1号楼7层714单元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715单元建筑面积41.83平方米、717单元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718单元建筑面积39.32平方米、719单元建筑面积41.95平方米、720单元建筑面积42.51平方米、721单元建筑面积40.64平方米、722单元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723单元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724单元建筑面积45.1平方米、725单元建筑面积45.28平方米、726单元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727单元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728单元建筑面积19.55平方米。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571.06平方米。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为12702.33元/平方米。安置房的房屋总价值为人民币7253792.57元。

综上,进行产权调换,湖里街道办应向你方支付差价款人民币1362092.43元。

(二)货币补偿

根据厦诚德行房估字第M20180901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征收房屋主体补偿价为评估价即人民币8615885.00元。

以上两种补偿方式,请你方于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选择一种作为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

(三)装修补偿办法

1.被征收房屋的装修补偿费按250元/平方米结合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计人民币140232.50元。

2.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未进行初装修的,给予被征收人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偿计人民币171318.00元。

二、其他补偿、补助

(一)选择产权调换的

1.搬迁补助费

根据案涉项目《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屋产权用途为办公、工厂、仓库等,湖里街道办应按7元/平方米结合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给予搬迁费计人民币3926.51元。

2.过渡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费)

由于安置房系期房,湖里街道办应按评估的过渡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费)54元/平方米标准向你方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费),自被征收人签署房屋移交单之月起至安置房竣工交房公告发布交房时间的下月起,先予发放一年。被征收人已缴清差价款的,临时安置费按安置房面积计算,计人民币370046.88元。

3.装修期过渡费

湖里街道办应按三个月装修期给予你方过渡费,计费面积、标准按上述过渡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办法计算,已缴清差价款的计人民币92511.72元。

(二)选择货币补偿的

若你方选择货币补偿的,湖里街道办应按7元/平方米结合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给予搬迁费计人民币3926.51元。另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计人民币181741.32元。

(三)电话等补助

被征收房屋的电话、有线电视、水电表、空调移机等补助费,因你方未提供相关单据,待你方搬迁后,由湖里街道办根据你方提供的单据及实地查验的情况,按《补偿方案》予以补助。

三、综上,若你方选择产权调换的,湖里街道办应向你方支付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140128.04元;若你方选择货币补偿的,湖里街道办应向你方支付补偿款共计人民币8941785.33元。

四、你方应当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交付湖里街道办拆除。同时将被征收房屋的土地房屋权证(厦国土房证第00621772号)原件交给湖里街道办。

五、如你方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府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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