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产税费最新规定!附2021年上海市房产税规定全文

来源: 农交网 2021-02-22 11: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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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政策目前并未在全国实施,其政策目前还处于试点的阶段。上海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其在近期发布了最新的房产税试行办法。那么,2021年房产税费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农交网的小编就来说说吧。

上海市房产税2021年新规定-摄图网

一、上海市房产税2021年新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1、关于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的计算问题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为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

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2、关于本市居民家庭问题

本市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

3、关于计税价格的核定问题

试点初期,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住房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房产税则按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70%计算缴纳。

4、关于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5、关于本市居民家庭同住人免税住房面积的合并计算问题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该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上述“无住房”是指,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各自所属的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6、关于本市居住证问题

本市居住证是指《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房产税2021年新规定-摄图网

7、关于部分个人住房的税收减免问题

对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具体包括:

1)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

上述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免面积。

2)本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

8、关于申报纳税期的问题

应税住房房产税按年计征,并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纳税人在年度中发生应税住房权属转移的,其尚未缴纳的房产税税款,应当在转移时申报缴纳。

9、关于相关信息变化的处理问题

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涉及应税住房房产税纳税事项调整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

10、关于本市房产税试点的工作机制问题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财政、税务、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各区应当参照市政府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

11、本通知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房屋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12、本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二、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

1、房产税实行了按年计算、需要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而具体的纳税期限是由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所确定的。

2、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可以一年分2次去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就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是在5月的时候一次性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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