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耕地保护的通知

来源: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02-01 1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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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发生,经吉阳区政府同意,现就落实耕地保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耕地保护的通知-官网截图

一、严格执行“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和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加强执法监管。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联动协作,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乡村振

兴工作队员、驻村第一书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以及耕地相关政策措施,让农民建房“逢建必报、违建必查”深入人心。

五、建立耕地保护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按照耕地保护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禁新增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对新增问题做到“零容忍”,并于每月25日前将耕地“非农化”落实情况报吉阳区政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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