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省“百千万”工程方案》

来源: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2021-01-19 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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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百千万”工程,扶持壮大我区村级集体经济,根据《贵池区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我区特制定印发《全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省“百千万”工程方案》,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扶持范围、经费安排和补助标准。

集体经济-摄图网

根据全区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的“百千万”工程。采取分级分类扶持方式,我区每年扶持不少于20个村,除中央和省、市扶持10个左右村外,区自主扶持总计不少于10个村,2019年全区集体经济强村达10个、2020年全区集体经济强村达17个,之后每年新增2个以上;年经营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每年新增10个以上;整体推动全区172个村集体经济全面提标升级。

具体扶持范围由各涉农镇街道根据扶持集体经济强村的目标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等工作,从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的村中统筹遴选。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

2019年起,区级财政将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各涉农镇街道财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项扶持资金。

对纳入中央及省、市级重点扶持的村,各级财政一次性补助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市级财政分档补助:对纳入中央及省级重点扶持的村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按要求纳入市级重点扶持的村,一次性补助35万元;同时,安排一定资金采取集体经济大赛等方式以奖代补。区财政同步实行分档补助:对纳入中央及省、市级重点扶持的村一次性配套补助15万元;对按要求纳入区级扶持的村,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据悉,各涉农镇街道将对纳入“扶强扶优”的村,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拟采取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财政拟安排资金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具体包括:扶持村名称、地址、人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村党组织建设情况;村集体所有土地等资源情况、经营性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集体拟发展的经济类型、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赢利模式及预期收益水平、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等经营管理情况;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或决策议定情况;镇街道及村集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重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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