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万州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 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3-11-24 16: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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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万州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施方案》(万州府办发〔2023〕50号),工作目标是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行体系等。如有万州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万州区农村产权交易。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万州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施方案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3〕50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万州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万州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用改革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活力、发展动力,严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非营利性为主、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规范、稳妥有序推进”原则,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和发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行体系;探索农村产权要素有序入市流转交易路径,畅通流通渠道;探索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交易机制;积极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并接入全市统一大市场,形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改革经验。

二、建设任务

(一)优化交易市场体系。

1.完善区级交易平台。以市级交易平台为载体,以重庆市万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现有人员为主,工作地点设在王牌路291号3楼,健全完善区级服务平台,逐步向市场化运作过渡。

负责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召开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推介会,交易撮合、组织交易、指导合同签订、出具交易鉴证、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采集抵押登记信息、招商引资等综合服务;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咨询、农村综合金融、农业项目包装推介、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指导各镇乡(涉农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2.设置镇乡服务窗口。在各镇乡(涉农街道)服务大厅设立专门办事窗口,落实1人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基础数据收集汇总、交易信息初步核实、相关资质证明出具等辅助服务。办事窗口职能职责、交易流程、制度等上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业务量按需设置村级服务网点。

(二)规范扩充交易品种。

在现有实物交易、指标交易、权属交易、服务交易的基础上,按改革试点类、公益类、市场类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进行规范和扩充,制定交易品种清单。

改革试点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原则上集中在市级平台进行流转交易。公益类、市场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应根据产权权利人意愿选择流转交易平台。

1.改革试点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交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域内交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房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等涉及改革试点的交易;探索建设用地节余指标与长三角地区跨区域交易等。

2.公益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经营权、养殖水面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流转交易。

3.市场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部分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涉农知识产权、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农业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流转交易。

上述交易品种拟分步实施,先期实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承包地、地票、林权等流转交易,后期逐步纳入碳汇等其他品种。

(三)完善流转交易机制。

持续推进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创新交易体制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进场流转交易,推动农村资源资产价值进一步显化。

1.规范交易行为。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有序进场流转交易,其中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农户自愿要求进场流转交易承包地经营权以及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农业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交易应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把控交易风险。改革试点类流转交易应注意准确把握改革方向、严格把控试点风险,做到“流程规范、风险可控”。要逐步引导公益类流转交易进入市场,围绕完善交易制度、规范交易流程、加强交易风险提示等重点内容完善监管机制。要以完善交易前后端服务、加强供需对接、提升进场流转交易溢价率为重点,不断完善市场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模式,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产权流转交易。

3.加强政策联动。融合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与支农惠农、“三变”改革等政策,探索构建“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流转”有效联动机制。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打通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堵点。规范流转交易鉴证流程,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成为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重要依据。将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作为农业产业化项目、涉农扶持资金、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涉农惠农补助申报的重要参考。

(四)深化拓展服务功能。

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立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多样化服务。

1.做好基础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提供交易信息发布查询、交易撮合组织、出具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服务。

2.延伸交易服务链条。通过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围绕交易前端,做好项目评估、政策咨询、法律服务、招商撮合、交易鉴证等基础服务。交易后端延伸到融资担保、运营管理咨询、农业项目包装、“三产”融合发展规划、农业品牌打造、高效绿色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电商发展、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构建全流程服务链,解决经营主体后期经营难题,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

3.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实现路径。打造农村产权“互联网 +交易鉴证+抵押登记”抵押融资链条,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对接涉农金融机构,构建一体化的涉农金融延伸服务链条,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五)强化流转交易监管。

调整万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大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力度,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1.将流转交易情况纳入交易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信用档案,将交易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流转交易情况纳入农户信用体系。

2.加强流转交易数据运用。探索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监管平台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信息对接,逐步完善记账、管理、预警、监督等功能,并加强动态监测,推进大数据联动分析,服务农业农村决策管理。

3.加强廉政监督。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沟通,主动接受监督,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操纵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规范运行。

三、工作步骤

(一)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职能职责及工作业务移交。逐步完善镇乡服务窗口,办事窗口职能职责、交易流程、制度等上墙。健全完善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软硬件设施,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平台体系建设。

(二)分级培训。

2023年12月底前,由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培训。区级培训对象为49个镇乡(涉农街道)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负责人;培训内容包括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层数据收集汇总、交易信息初步核实、相关资质证明出具等。

(三)分类组织交易。

积极推动审核拟交易项目,力争2023年12月底前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原则组织进场交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区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工商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万州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万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调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原设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环节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共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各镇乡(涉农街道)推进镇乡流转交易服务窗口建设,推动农村资源要素进场流转交易。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农业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考核。

(二)完善扶持政策。实行现阶段公益性为主,逐步向市场化运作过渡、财政适当补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探索通过财政资金奖补、项目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业务发展,将入场交易作为查验农村资源资产权属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及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队伍,不断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水平,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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