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松原市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3-04-18 16: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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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松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松原市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松政明电〔2023〕1号),目标任务是,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原则上都要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线上交易,实现“应进必进”。如有松原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松原市农村产权交易。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松原市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明电〔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松原市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松原市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提高农村资源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2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成果的有力举措。2022年全市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完成8424 宗交易,成交金额19058万元。其中,交易量最多的前郭县6497宗,成交金额11179万元。各县(市、区)要借鉴前郭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典型经验,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将其摆上突出位置,利用今冬明春土地承包集中到期的有利时机,组织乡村通过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竞价发包集体资源,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村集体资源使用权流转“应进必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工作目标要求,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原则上都要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线上交易,实现“应进必进”。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因特殊原因不能进入平台交易的,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逐级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线下交易,但交易价格应与周边同等地块价格保持一致。同时,符合市场公开交易政策的相关农村建设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也要通过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竞价交易。

三、工作步骤

(一)核准应发包资源面积。各地通过调阅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台账、合同以及“三资”清理档案等相关资料,梳理2023年到期应发包的集体机动地等资源种类和面积,确定应进入平台交易的集体资源面积。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进入平台交易的,由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在2月10日前,形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方案,确定应发包资源面积及特殊原因不能进入平台交易的资源面积,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松原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周胜男,联系电话:2739339,13596906430)。

(二)有序组织进入平台交易。按照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系统建设、信息发布、交割结算、交易鉴证、服务标准“六统一”要求,有序组织分批次进入平台线上交易。各地要做好集体资源线上交易的审核把关工作,各村集体资源发包方案履行民主程序后,报乡(镇)政府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平台线上交易。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审核标准和相应的规则。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农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线上交易大多集中在2、3月份,时间很短,任务量较大。各地要集中力量抓紧时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今年的集体资源线上交易任务。从2月1日开始,实行“周调度、半月通报”制度。每周调度一次集体资源流转交易挂牌数量、成交数量、成交金额和成交面积,每半月进行一次汇总,并按县(市、区)线上交易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进度快的提出表扬,对进展缓慢的提出批评,下发督促函。同时,将每周的数据和每半月排名情况报市纪委第五监督检查室。

(四)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全市农村集体资源平台线上交易总体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和村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县乡村情况介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速度和质量。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2—3个村开展调研。

四、保障措施

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门要担负起责任,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松原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见附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推动、统筹协调、日常调度、政策指导、数据统计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全过程。每个县(市、区)要制作推出1—2个短视频,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大喇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让基层干部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了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重大意义。针对村级信息员年龄偏大、不懂电脑、操作困难等突出问题,县乡两级农经管理部门要与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掌握交易规则、交易流程,达到熟练操作,使每个村都有信息员参与平台交易,并能准确指导本村农民参与平台交易。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乡村两级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抢抓资源线上交易有利时机,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机动地等资源通过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线上发包。对于资源发包过程中不按规定进入平台线上交易的,特别是存在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行为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开展督导检查,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进入平台线上交易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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