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办法有哪些?附详情

来源: 农交网 2022-02-28 2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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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是指立足在乡村,以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为主,有一定的规模,有自有资金投入,有较稳定的经济收益并相对紧密联结带动小农户发展增收的产业能人。那怀宁县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办法有哪些?

怀宁县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办法-摄图网

怀宁县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办法

1、认定程序

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的认定采取个人申报,村级推荐、县乡分级审定的程序,其中村级带头人由村委会推荐,乡镇农业站审核,乡镇政府组织认定,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乡镇级带头人在村级带头人认定基础上由乡镇农业站推荐,乡镇政府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认定,县级带头人在乡镇级带头人基础上由乡镇政府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认定。各乡镇要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台账,加强日常监测及跟踪服务。

2、定期考核

实行目标量化考评,定期对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进行考核。

(1)村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紧密稳定联结小农户5户以上,且带动小农户收入增幅20%以上,带动当地关联产业规模增幅10%以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00元以上。

(2)乡镇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范围不少于3个村,紧密联结小农户50户以上,且带动小农户收入增幅20%以上,带动区域内关联产业规模增幅10%以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0000元以上。

(3)县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范围不少于5个村,紧密联结小农户100户以上,且带动小农户收入增幅20%以上,带动区域内关联产业规模增幅10%以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0000元以上。

3、基本条件

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事件,没有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租金。

4、评定原则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全县申报评定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100名以上,每个乡镇认定4-6名;评定乡镇级产业发展带头人30名,每个乡镇可推荐1-3名,在评定的村级带头人中推荐产生;评定县级产业发展带头人10名,在评定的乡镇级带头人中推荐产生。村级带头人5月底前完成申报认定,乡镇级带头人10月底前完成推荐认定,县级带头人在12月底前完成认定。

5、惩罚措施

实行动态化管理,已认定的产业发展带头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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