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2022年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补助标准是多少?附各地标准

来源: 农交网 2021-12-15 1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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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属于就业安置对象的农转非安置人员,在办理农转非和社会保险手续后,可以享受就业补助,由其自主择业。那么,宜宾2022年被征地农民就业补助标准是多少?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整理。

宜宾2022年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补助标准-摄图网

宜宾2022年被征地农民就业补助标准

1、翠屏区2022年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补助标准

参考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翠屏区被征地农民就业补助金和生活教育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47号)文件,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本通知在翠屏区行政区域内施行,临港经开区其他区域和叙州区南岸街道、赵场街道、南广镇范围参照执行。翠屏区征地农转非安置人员就业补助金和生活教育补助费标准为:

(1)16周岁以下:59800元。

(2)16周岁至18周岁:59800元。

(3)18周岁至20周岁:55600元。

(4)20周岁至22周岁:51400元。

(5)22周岁至24周岁:47200元。

(6)24周岁至26周岁:43000元。

(7)26周岁至28周岁:38800元。

(8)28周岁至30周岁:34600元。

(9)30周岁至32周岁:30400元。

(10)32周岁至34周岁:26200元。

(11)34周岁至36周岁:22000元。

(12)36周岁至38周岁:17800元。

(13)38周岁至40周岁:13600元。

(14)40周岁至42周岁:9400元。

(15)42周岁至44周岁:5200元。

(16)女44周岁至50周岁、男44周岁至60周岁:2000元。

宜宾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补助-摄图网

2、长宁县2022年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补助标准

参考2021年4月19日长宁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长宁县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长府发〔2021〕4号)文件,自2021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长宁县农转非安置人员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1)属于幼抚安置对象的农非人员,由征地部门一次性发放生活、教育补助34600元。

(2)16周岁至不足18周岁:34600元。

(3)18周岁至不足20周岁:32200元。

(4)20周岁至不足22周岁:29800元。

(5)22周岁至不足24周岁:27400元。

(6)24周岁至不足26周岁:25000元。

(7)26周岁至不足28周岁:22600元。

(8)28周岁至不足30周岁:20200元。

(9)30周岁至不足32周岁:17800元。

(10)32周岁至不足34周岁:15400元。

(11)34周岁至不足36周岁:13000元。

(12)36周岁至不足38周岁:10600元。

(13)38周岁至不足40周岁:8200元。

(14)40周岁至不足42周岁:5800元。

(15)42周岁至不足44周岁:3400元。

(16)女44周岁至不足50周岁、男44周岁至不足60周岁:1000元。

(17)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0元。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宜宾2022年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补助标准”的整理,可以看出,安置人员年龄阶段不同,补助标准就不同。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交网”或“njw-t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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