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此次福建下发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通知,有哪些值得注意?下面由农交网小编介绍一下吧。
1.明确四级职责
福建省将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政府的相关职责,全面落实“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机制。
2.强化网格巡查
福建省将进一步强化五级网格化巡查,这五级领导分别指的是: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包片领导、村主干和包点村干部。
其中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网格化巡查总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第一责任人,乡镇包片领导为巡查具体责任人,村主干为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包点村干部为巡查“哨兵”。
3.优化审批流程
①省政府将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的农转用审批权限授权市级政府,农用地转用指标由设区市统筹,农村村民建房涉及补充耕地由县级统筹解决。
②县级政府完善限额以下的农村公共建筑、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以及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的审批监管流程,明确职责,补齐漏洞。
4.加强基层监管
①县级2个月内配齐乡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强县乡施工专业管理力量,短期无法到位的,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保批后“四到场”特别是施工关键环节监管服务到位。
②县乡强化镇村干部、农村工匠和建房人的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工匠水平。
③三层以上村民建房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撑;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分步实施淘汰,沿海县(市、区)推行钢脚手架和钢管支撑,山区县(市、区)鼓励推行,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
近年来,福建省相继出现了房屋安全事故,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下发了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通知,共提出了六条措施,以上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部分内容,希望本文对各位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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