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贡觉县关于公布执行贡觉县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来源: 贡觉县人民政府 2021-09-22 11: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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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1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贡觉县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文件发布,本成果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贡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贡觉县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贡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贡觉县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区)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完善城镇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贡觉。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贡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依法予以公布。

本成果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应用问题由贡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贡觉县城及贡觉片5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联系人:陈新峰 15089078782)

贡觉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如有贡觉县、丁青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贡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丁青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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