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十年禁渔的通告

来源: 阿坝县政府办 2021-08-25 1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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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十年禁渔的通告》文件发布,禁渔时限为2020年10月1日起至2030年10月1日。

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十年禁渔的通告

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十年禁渔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拥捞违法行为,确保长江水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现将阿坝县十年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阿坝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天然湖泊及各类水库

二、禁渔时限

2020年10月1日起至2030年10月1日

三、禁止事项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禁止炸鱼、毒鱼。禁止使用电力、鱼鹰、水懒捕鱼。在特定水域确有必要使用时,必须经过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生产、销售禁用渔具。不准宣传禁用的采捕方法。”

四、相关要求

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电话

广大干部群众若发现,在禁渔期内有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可直接向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县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0837-248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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