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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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2日10:00-2025年09月12日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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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5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09月11日10:00 | ||||||||||||
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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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蓬莱镇石壁村委会欧八村小组辖区内 |
挂牌底价 |
76500元/年 | ||||||||||||
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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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5平方米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租期15年,租金一年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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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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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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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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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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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胡椒加工、配送等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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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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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金壁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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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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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出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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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9808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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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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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7月18日文昌金壁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关于石壁村胡椒研学基地项目挂网交易事宜; 2、2025年7月29日文昌金壁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海南省文昌市蓬莱镇石壁村胡椒研学基地第二期项目》进场公开交易的请示; 3、2025年8月5日文昌市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文昌金壁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石壁村胡椒研学基地第二期项进场公开交易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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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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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6、租金以挂网成交价为准,租期15年,租金每五年涨幅5.5%。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7、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20000元,租赁期限内租赁押金不退。 8、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且租赁标的无人为损坏,出租方五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押金;如有人为损坏,承租方负责维修至验收合格,否则出租方扣押金付维修后退还余额,押金不足时承租方按通知付超额费用。 9、承租方未按约定交付租金、租赁押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若逾期超过三十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出租方未按约定交付租赁标的的,每逾期一天,按承租方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为止。若逾期超过三十天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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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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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出租标的为文昌金壁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胡椒研学基地二期(胡椒传统作坊和胡椒配送中心)项目。2025年3月中旬,该项目完成全部结算审核,面积合计620.25平方米。 2、胡椒传统作坊内,新建外包间41.83平方米、灌装间170.38平方米、粉碎间53.94平方米、原料间54.1平方米;配备新建5P风管机7台、1.5P风管机4台、5匹柜机2台。 3、胡椒配送中心面积达300平方米,设有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10个、灭火设备箱5个、室外悬挂灭火设备2个。此外,还有避雷、大门、庭院及供水供电等其他设施。 4、根据乡镇、村集体对于乡村发展的规划,资产拟用于胡椒加工、配送等产业。 5、租赁期内,承租方改造租赁标的、扩大产能均需获出租方书面同意,改造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出租方可拆除,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扩大产能费用自担,获批实施后,出租方配合办手续。承租方完善周边配套设施费用自付,期满或违约退租设施归出租方。遇上级检查调研,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承租方还需落实联农带农措施,含提供培训、优先招当地劳动力、直购农户胡椒,联结农户及脱贫户等达规定量。 6、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使用租赁标的进行生活、经营活动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负责缴纳生产生活可能产生的固体及废水相关费用(如物业管理费、垃圾转运费、污水处理费、环保罚款等),承担生产经营产生的经营税、增值税等税费并在文昌市蓬莱镇报税缴税。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用途,不得分租、转租等,经营债权债务与出租方无关;允许承租方在该地注册全资控股分公司运营,且须在文昌蓬莱镇报税纳税。 8、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的车间、仓储等财产及承租方新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以及消防管道、消防栓等设施的改装、加装、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和直接责任,负责厂区内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生产生活安全事项,按规定做好员工聘用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9、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车间等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并记录,并于规定时间向出租方提交维护记录;因承租方原因致设施故障或损坏,承租方担责,拒担则出租方代处理;自2026年商定日期起,设施自然老化损坏。出租方收到通知书15日内维修,年累计维修费用(含税)不超商定金额出租方负责,超出部分承租方负责。 10、租赁期内,若租赁标的被政府征收拆迁或征用,双方无条件服从,原租赁标的相关财产补偿款归出租方,承租方改造、扩建及新购附属物与设备设施补偿款、已付租金和承租年度停工停产损失补偿款归承租方。 11、租赁期限内,出租方自行选定租赁标的风灾等自然灾害商业险险种,由承租方负责投保并承担费用,保单收益优先用于车间与仓储、设施设备等修复;承租方自行选定其运营租赁标的过程中所聘员工相关保险(含人身意外险、工伤险等)险种并负责投保及承担费用,保单收益优先用于员工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双方各自承担因未投保或投保内容不全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12、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自主开展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归属承租方。 13、承租标的物到期时,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交还标的物。 14、本资产流转为现状流转,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15、竞价人参与竞价之时,视为同意接受地上附着物。 1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7、交易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并于15个自然日内签订由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交易款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支付合同价款,视为承租方违约。 18、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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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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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5年09月11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hain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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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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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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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227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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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181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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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32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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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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