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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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10:00:00-2025年8月19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受让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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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10:00:00 |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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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起航酒店商务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产生剩余砂料资源(第一批次)转让 |
资产情况 |
1. 东方起航酒店商务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产生剩余砂料资源量(第一批次)为35084.94m³,砂的粒度较细,为含细砂为主的中细砂,砂的质量较好,可作为建筑用砂原料。 2. 具体情况详见资源量估算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
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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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八所镇东方起航酒店商务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用地D2地块范围内 |
挂牌底价 |
2352100元 |
转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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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84.94m³ |
交易价款支付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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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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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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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094.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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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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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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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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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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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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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本市在建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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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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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出售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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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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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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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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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转让转让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按照有关交易程序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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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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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1369892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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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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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6月23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务会会议纪要〔2025〕第7期关于启动处置东方起航酒店商务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产生剩余砂料资源量(第一批次)工作事宜。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东方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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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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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和失信被执行人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为东方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且所购砂料全部用于本市在建工程项目。 3、意向受让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4、意向受让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5、参与竞拍前,意向受让方应当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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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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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评估及挂牌价格均不含增值税,本次标的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2、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35084.94m³不符,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3、转让的砂料资源现堆放于东方起航酒店商务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用地D2地块范围内,由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受让方凭《购销合同》和价款缴纳凭证等材料到堆场自行装载转运,不得超范围采挖,周转运输的全部工作应在缴纳成交价款完毕之日起8日内完成;成交价不含装卸费及运输费,转运所涉及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载、工程设备、人员配备及人员工资、交通运输、挖掘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交易的税费等都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运工作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及监管责任都由受让方承担。砂料资源进行装载转运期间、堆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和造成设备损坏以及砂料资源运输至受让方指定地点的路程中等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经济损失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前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此次砂料资源进行资源量估算、价值资产评估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69644元均由受让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购销合同》为准。 6、农交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在签署标的竞得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用于抵扣相应部分交易价款)。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购销合同》与支付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第三方资源量估算、价值资产评估等费用),视为受让方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转让方,转让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有关标的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按交易流程推进或者因为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并不得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量和评估价值追究转让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购销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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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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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5年8月18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东方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证明材料,并提交关于所购砂料全部用于本市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 6、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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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在报名期间参与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并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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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上限,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转让方,转让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中心损失的; 2、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竞买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转让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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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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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与35084.94m³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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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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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