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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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8日10:00-2025年07月1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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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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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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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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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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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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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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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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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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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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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62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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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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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425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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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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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10年,租金分期付款,一年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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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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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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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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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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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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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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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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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的用途需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对耕地种植的要求,拟用于种植水稻、红薯、花生等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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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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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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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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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土地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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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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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600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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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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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堆头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2、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下崀上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3、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下崀中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4、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明白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5、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仁里云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6、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蛟龙堆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7、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下坡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8、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大崀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9、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罗锦山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10、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世保三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11、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世保二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12、2025年4月4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潭深村民小组关于委托红光村委会联合招租农田的申请; 13、2025年4月7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受理委托申请答复函;14、2025年4月18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提议关于堆头村等12个村小组915.4255亩农田对外招租事项; 15、2025年4月20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村“两委”会议商议关于堆头村等12个村小组915.4255亩农田对外招租事项; 16、2025年4月23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党员大会会议审议关于堆头村等12个村小组915.4255亩农田对外招租事项; 17、2025年4月25日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关于堆头村等12个村小组915.4255亩农田对外招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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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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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平台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6、租金以挂网成交价为准,租期10年。交易价款付款方式选择“押一付一”的分期支付方式支付租金。所涉押金金额等同于一年租金,应与首年租金同时支付。租赁期间,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最后一年的租金。 7、租金付款涉及12个村小组,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说明,承租方需将租金按照各村小组面积占比分别支付至堆头村民小组、下崀上村民小组、下崀中村民小组、明白村民小组、仁里云村民小组、蛟龙堆村民小组、下坡村民小组、大崀村民小组、罗锦山村民小组、世保三村民小组、世保二村民小组、潭深村民小组账户中。 8、出租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承租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承租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当赔偿损失。 9、承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当赔偿损失。 10、合同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出租方,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1作为违约金。 11、承租方违约超出 30 日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 10 日内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对因此造成出租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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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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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的出租地块总面积915.4255亩,地块土地性质主要为耕地,其中堆头村民小组114亩地块、下崀上村民小组0.9亩地块、下崀中村民小组35.89亩地块、明白村民小组137.62亩地块、仁里云村民小组87.35亩地块、蛟龙堆村民小组101.98亩地块、下坡村民小组174.6亩地块、大崀村民小组176.7355亩地块、罗锦山村民小组52.35亩地块、世保三村民小组6亩地块、世保二村民小组23亩地块、潭深村民小组5亩地块,12个村小组共同委托红光村委会代办此次915.4255亩地块对外招租。本次流转为可用于生产的915.4255亩土地经营权。 2、承租土地到期时,承租方应负责清理地上附着物干净后并及时向出租方交还承租土地。 3、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必须按照地块土地性质种植对应作物,出租土地的用途需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对耕地种植的要求,拟用于种植水稻、红薯、花生等农作物。 4、承租方负责清场工作,但不包括土地上作物的清理。 5、出租方负有管控土地周边养殖活动的责任,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牛羊等牲畜进入租赁土地啃食作物。若因出租方管控不力,导致牛羊等牲畜进入租赁土地并造成作物被食用的情况,出租方需全额承担承租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6、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归属承租方。 7、承租方应保护承租土地完整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8、租赁期限内,土地如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或事业单位征用,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承租方享有,被征土地的补偿归出租方。若因开发征地、土地整治等政策调整造成的出租土地面积减少,交易双方均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进行调整。 9、政府对该土地地力补贴款规归属出租方,其他补贴归属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种植补贴、科研补贴等。 10、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依法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11、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12、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路等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3、承租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用途,禁止从事占用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养鱼等任何违法行为。 14、本土地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5、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依法投资改良土壤。 16、若承租方在合同期未到期无法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租金支付日前30日及以上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清理土地归还出租方。 17、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出租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承租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承租方自身投资(含承租方投资、政策补助)形成的资产产权属承租方所有,合同到期后于30日内由承租方进行处理,若不处理则由出租方无偿处置。 18、租赁期限届满,如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如承租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出租方。 19、竞价人参与竞价之时,视为同意接受地上附着物。 2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中约定。 21、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并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交易款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2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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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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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5年07月17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文昌农村产权中心网站(https://wench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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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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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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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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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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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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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227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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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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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181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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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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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32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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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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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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