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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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9日10:00-2025年07月0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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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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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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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30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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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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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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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3900元(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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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
4533900元(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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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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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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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租期15年9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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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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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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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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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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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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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文昌市东阁镇群星村委会流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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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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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用于槟榔等经济作物种植及相关农业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转为非农建设、挖塘养鱼等),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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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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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晨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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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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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出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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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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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66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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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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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4月28日,关于文昌晨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00亩槟榔园对外出租的会议; 2、2025年4月29日文昌市东阁镇群星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提议关于100亩槟榔园对外出租事项; 3、2025年4月30日文昌市东阁镇群星村村“两委”会议商议关于100亩槟榔园对外出租事项; 4、2025年5月1日文昌市东阁镇群星村党员大会会议审议关于100亩槟榔园对外出租事项; 5、2025年5月3日文昌市东阁镇群星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关于100亩槟榔园对外出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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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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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6、租金以挂网成交价为准,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1年4月30日止。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全部租金。 7、税费承担:因土地权属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经营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日及其以上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 900元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9、若出租方未按约定移交标的或因权属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经营,出租方自应交付标的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900元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已付租金及利息。 10、若承租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或造成重大损失,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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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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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晨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00亩槟榔园位于文昌市东阁镇群星村委会流口村,栽种槟榔树面积100亩,地上主要经济作物为8800株槟榔树,截止评估基准日株高约2-2.5米,胸径8-10厘米,地上套种短期经济作物木瓜、百香果。园内通路、通水电,铺设有PVC管等灌溉设施,有一间约40平方米的混合结构杂物间,未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若后续需进行备案,费用由双方平摊,地表附着物无争议,可存续使用。 2、该槟榔园外围有水泥道路经过,距区域干线道路约3公里,距离文教河约500米,取水条件较好。 3、园内槟榔树已完成清点,出租方不得擅自挖掉槟榔树,如交付时与槟榔树清点清单存在数量差异,由出租方解释原由,并承担相应责任。 4、槟榔园交付后,承租方不得随意砍伐、移植现槟榔园已种植的槟榔树,如承租方存在恶意挖除槟榔树、破坏槟榔园结构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所有损失。 5、承租方应保护承租槟榔园完整不受侵占,承租标的后必须按照土地用途进行经营生产,出租槟榔园用途仅限用于槟榔等经济作物种植及相关农业经营活动。 6、承租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槟榔园,禁止从事占用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养鱼等任何违法行为。 7、承租方擅自改变槟榔园用途或破坏生态环境,经出租方书面通知30日内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8、出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承租方移交标的及附属设施,并协助承租方办理农业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备案、补贴申请等)。 9、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合理使用标的,定期检查槟榔树生长情况及设施维护状态;若承租方存在违规使用行为,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10、承租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槟榔园,投入资金、技术做好槟榔树养护(包括施肥、防虫、修剪等)。 11、承租方负责标的日常维护,承担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槟榔树死亡、减产等损失;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损失,双方互不担责。 12、未经槟榔园所有权人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槟榔园转租给第三方。 13、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归属承租方,出租方不得干涉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但为维护集体利益的必要监管除外)。 14、承租方应投保槟榔园财产险(包括但不限于槟榔树、附属设施),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偿金优先用于修复损失。 1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于60日内清空标的内自有物品,将槟榔园及附属设施按原状返还出租方(自然损耗除外)。 16、本槟榔园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槟榔树数量与实际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7、竞价人参与竞价之时,视为同意接受地上附着物。 18、租赁期内,若槟榔园因国家征收、征用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应配合完成征收手续;地上青苗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若因开发征地、土地整治等政策调整造成的出租面积减少,交易双方均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进行调整。 19、承租方需承担租赁期内槟榔园的水电费、人工费、农资费等经营成本;若需对槟榔园进行改造(如新建灌溉设施、搭建防护栏等),须提前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终止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 2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槟榔园租赁合同》中约定。 21、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再由出租方提供的《槟榔园租赁合同》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交易款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2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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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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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5年07月08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hain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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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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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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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227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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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181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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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32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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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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