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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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7日10:00-2025年07月07日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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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6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07月4日10:00 | ||||||||||||
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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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冯坡镇淡尾坡村 |
挂牌底价 |
55000元/年 | ||||||||||||
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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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亩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租期15年,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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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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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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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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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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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生猪养殖及根据土地性质合理进行农业种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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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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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冯坡镇昌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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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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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出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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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761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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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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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6月3日文昌市冯坡镇昌里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提议关于昌里村委会云集公司淡尾坡村养猪场养殖产业项目基地60亩对外招租事项; 2、2025年6月3日文昌市冯坡镇昌里村村“两委”会议商议关于昌里村委会云集公司淡尾坡村养猪场养殖产业项目基地60亩对外招租事项; 3、2025年6月6日文昌市冯坡镇昌里村党员大会会议审议关于昌里村委会云集公司淡尾坡村养猪场养殖产业项目基地60亩对外招租事项; 4、2025年6月6日文昌市冯坡镇昌里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关于昌里村委会云集公司淡尾坡村养猪场养殖产业项目基地60亩对外招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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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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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6、租金以挂网成交价为准,租期15年。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一年一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首年租金。 7、出租方延期交付标的,出租方自应交付标的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200元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8、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承租方应按期返还。承租方需继续承租该标的时,应提前3个月与出租方协商,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出租方要求返还标的,承租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之日止,承租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100元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9、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及其以上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100元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0、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若出租方或承租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5000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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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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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市冯坡镇昌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60亩集体土地及附属猪场项目位于冯坡镇淡尾坡村。该项目使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用地总面积60亩,土地性质包含2.9494亩坑塘水面、0.4408亩其他草地、53.4652亩其他林地、2.5796亩设施农用地以及0.565亩养殖坑塘。在设施农用地部分,已建成养殖房1.6416亩、干湿分离水池0.0958亩和0.0392亩宿舍(农业生产设施用地面积合计1184.40 平方米)。目前,地表附着物无争议,可存续使用。 2、承租方应保护承租标的完整不受侵占,承租标的后必须按照土地用途进行经营生产,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承租方所承租标的用于生猪养殖及根据土地性质合理进行农业种植等。改变用途需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可解约索赔。 3、承租方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在租赁标的内进行生猪养殖需合理使用干湿分离水池,确保其运行符合污染防治标准且正常运转。 4、承租方在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必须经过有效处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5、支持承租方采用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将养殖粪污用于农业生产中的有机肥制作,实现资源化利用。 6、若因承租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环保义务而导致环境污染事故,承租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给出租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7、如遇国家或地方环保政策调整,导致承租方需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改造或升级,承租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确保符合最新环保要求。 8、承租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承租标的,禁止从事占用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养鱼等任何违法行为。 9、租赁期承租方拆改标的,需获出租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出租方可解约索赔。 10、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标的的使用安全。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标的及其附属设备。 11、正常使用致标的及设备损坏,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出租方协助。 12、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转租,期限不超合同终止日。承租方转租的,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擅自转租出租方可解约索赔。 13、租赁期内,若标的因国家征收、征用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应配合完成征收手续;地上的生猪、承租方所建相关附属物等因养殖种植经营所产生的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若因开发征地、土地整治等政策调整造成的出租面积减少,交易双方均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进行调整。 14、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归属承租方,出租方不得干涉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但为维护集体利益的必要监管除外)。 15、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供热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16、本标的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7、竞价人参与竞价之时,视为同意接受地上附着物。 1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养殖基地租赁合同》中约定。 19、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养殖基地租赁合同》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交易款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20、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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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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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5年07月04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hain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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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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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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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227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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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181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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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32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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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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