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安县
竞价时间
|
2025年4月30日10:00:00-2025年4月30日16:00: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报名起始日期
|
2025年4月21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4月29日10:00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人民大道东侧 |
挂牌底价 |
31571元/年 | ||||||||||||
出租面积
|
648㎡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3年 一年一付 |
||||||||||||
标的状态
|
商用 | 装修免租期 | 无 | ||||||||||||
租赁押金
|
5000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竞拍保证金
|
6314元 |
||||||||||||||
评估价
|
31571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乐评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租赁用途
|
该房产拟出租用于商业经营 |
||||||||||||||
重要事项说明
|
|||||||||||||||
出租方名称
|
定安县德信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出租的房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产具有完全处置权,出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叶长鑫 13278918444 |
||||||||||||||
出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定安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关于定安县德信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出租事宜的批复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承租方需缴纳5000元作为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汇款。 6、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
||||||||||||||
重要揭示
|
1、如有新承租方,出租方负责场地清场事宜。 2、拟出租用于商业经营。 3、该资产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中约定。 5、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再由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书文本并于10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租赁合同书,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及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6、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7、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装修,保证农贸市场结构的安全。 8、出租方按农贸市场现状出租,承租方如需要改造,装修农贸市场方案应事先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承担。 9、承租方需要在承租物外立面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招牌的应当取得政府职能部门许可,并负责广告牌(招牌)的安全,若在广告牌(招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承租方应将已改变农贸市场结构的装修工程恢复农贸市场的原状后归还出租方,或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不拆除已装修工程,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使用管理不善造成农贸市场损坏,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农贸市场租赁协议》中约定。 1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无权对出租方权属的农贸市场进行抵押、转让等处置。 12、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所承租的农贸市场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私自转让本租赁合同或转租农贸市场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出租方所有,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须自行收发和保管储存的货物,由此所发生的任何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承租方是承租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工作责任人,应依照政府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以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 1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6、交易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并于7个自然日内签订由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支付合同价款,视为承租方违约。 |
||||||||||||||
报名流程
|
竞拍方须在2025年4月29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ing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拍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
||||||||||||||
竞拍保证金不退换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
||||||||||||||
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 账号:1022446000000173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
||||||||||||||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 账号:1022446000000173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18976349512 |
||||||||||||||
中心地址 |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37号见龙苑小区商铺C-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