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6号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加速楼2楼
项目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8号绿谷康都9#楼7间商铺1736.43平方米转让 |
||||||
项目编号
|
J4-20250303-000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受让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报名起始日期
|
2025年03月03日 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03月07日 10:00:00 |
||||
竞价安排
|
|||||||
竞价时间 |
2025年03月10日 10:00- 2025年03月10日16:00
|
最小加价幅度 |
1000元 |
||||
附件下载 |
《意向方报名材料》《网络竞价须知》 《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
延时竞价周期 |
300秒 |
||||
组织交易 平台
|
本次拍卖由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共同承办,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在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s://hainan.nongjiao.com)依法办理。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8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 |
转让面积 |
交易保证金 |
|||
1
|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8号绿谷康都9#楼7间商铺1736.43平方米转让 |
20932901 元 (总价) |
1736.43㎡ |
4400000元 |
|||
标的情况
|
1、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农垦地段,周边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于2021年4月13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15号-21号共7间商铺现状为毛坯,一层高5.4米,二层高2.7米。有电梯,地下1层车位需自行购买。 2、目前是闲置状态,外墙无破损。 3、本次转让标的无纠纷、无诉讼、无抵押、无查封。 4、转让用途:商业或办公场所(除医疗、饮食、幼儿园、KTV外)。 5、该土地使用期限至2064年9月12日,到期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标的资产受让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在签订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划为交易价款,受让方按时向转让方缴交剩余交易价款后,方可进场对房屋进行维修装饰。
|
||||||
现场勘查 联系方式 |
陈彪 13389800308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三叶投资有限公司
|
|||||
决策文件 |
海南省农垦商贸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第27次党委(扩大)会议
海南省农垦商贸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第26次总经理办公会
海南省农垦商贸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次党委会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3次党委(扩大)会议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 |
||||||
批准日期: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1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竞拍前应详读平台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及政策法规,确认受让资格。不具备资格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报名并交保证金后,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公告内容,知晓风险,并同意遵守平台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
3、受让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转让方,转让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
|
||||||
重要信息揭示 |
1、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凡非商铺建筑结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如因受让方人员及管理不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资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
3、若因受让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挂网底价含税,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受让方需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按海口市住建局提供的《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签订《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结清房款,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与结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8号。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3月07日10: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03月07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s://hain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人)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意向方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意向方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意向方报名材料》(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承租(受让)申请书》、《交易公示》;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2、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则由该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3、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
(1)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与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2)意向受让方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3)本次竞价方式为: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1000.00元)的整倍数;
(4)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6时0分0秒;
(5)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6)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4、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承租(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标的竞得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5、重要提醒:请意向受让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为避免因网络或浏览器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竞拍,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并尽早出价,或尝试刷新页面。
|
||||||
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1、公告期内须缴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10:00。缴纳到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
2、交易保证金缴纳: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3、竞价成功的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结算(无息),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交易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 账号:21229001040018064
5、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2)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3)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标的竞得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的;
(7)未按照《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
||||||
服务费收费 标准及缴纳方式 |
1、确认为受让方后,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缴纳交易服务费至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
2、本次交易由受让方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合同总价格)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请以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https://hainan.nongjiao.com/info/37763),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3、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4、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 账号:21229001040018056
5、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6、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7、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552-1815、13637562140
|
||||||
单位地址 |
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6号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加速楼2楼
拍卖机构:海口市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906室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