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竞价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10:00:00-2025年02月28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报名起始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10:00:00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感南社区 |
挂牌底价 |
266544元/年 |
招租面积
|
166.59亩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30年 租金一年一付
|
租赁押金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竞拍保证金
|
54000元 |
||
租赁用途
|
拟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农业设施 |
||
重要事项说明
|
1、拟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农业设施。 2、原承包方负责处理工棚,承包方负责地上林木的相关清理工作。
|
||
招租方名称
|
东方市感城镇感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标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土地具有完全处置权,招标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感城镇人民政府批准。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王世武 13006055525 |
||
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2024年12月31日东方市感城镇感南社区居委会支委会议提议,关于解除与原承租方杨国感南社区笛田地块一166.59亩集体笛承包合同及重新发包事宜; 2025年1月2日东方市感城镇感南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关于解除与原承租方杨国感南社区笛田地块一166.59亩集体笛承包合同及重新发包事宜; 2025年1月3日东方市感城镇感南社区居委会党员大会审议,关于解除与原承租方杨国感南社区笛田地块一166.59亩集体笛承包合同及重新发包事宜; 2025年1月6日东方市感城镇感南社区居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关于解除与原承租方杨国感南社区笛田地块一166.59亩集体笛承包合同及重新发包事宜; 2025年1月6日东方市感城镇感南社区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关于解除与原承租方杨国感南社区笛田地块一166.59亩集体笛承包合同及重新发包事宜; 2025年2月5日关于东方市感城镇感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感南社区踏田坡滩(笛田地块一)166.59亩集体土地挂网招标的请示; 2025年2月14日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感南社区踏田坡滩166.59亩集体土地挂网招租的批复;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包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包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包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包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包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租金为一年一付,每五年递增20%,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1年的租金。 5、参与竞拍前,意向承包方应当现场踏勘。 6、竞拍人参与竞拍时,视为同意接受林木补偿费用人民币1530129.15元(按东府办规[2023]4号林木补偿标准(木麻黄树每亩167株,苗木胸径15CM以上55元/株,按照流转面积166.59亩计算,)给原承包方,若原承包方竞拍中标,则无需支付,现有地上林木的相关清理全部由竞得方负责。现地块范围内大约有56座坟墓(以实际勘察为准),竞得方在使用该地块进行建设时,应与村委会共同协商好坟墓搬迁补偿方案,妥善处理好该地块上坟墓搬迁事宜,保障该地块上的坟墓有序合理合法进行搬迁,且竞得方中标后需依法依规办理后续的用地手续。以上条件竞得方无法妥善处置的,发包方可以解除合同,有权收回该地块土地经营权。 |
||
重要揭示
|
1、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给第三方。 2、承包方应保护承包土地完整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该地总面积为166.59亩,其中非林地56.45亩,四级保护林地110.14亩。 4、本土地招标为现状招标,如招标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标成交价格。 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经营土地所得归承包方所有。 6、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7、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中约定。 8、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包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发包方提供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文本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若因承包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与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视为承包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发包方,发包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包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9、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发包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发包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承包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报名流程
|
竞买人须在2025年02月27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10、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竞拍保证金使用方式的,竞得方已支付中心交易服务费以及合同约定价款的,应在竞得方完成支付,并出具已签订交易合同、交易鉴证等中心指定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
||
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2、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5、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转出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
||
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
||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8289697995
|
||
平台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