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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交链溯源存证
                         
                        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临高县临城镇市场大道32号海南农商银行大楼2楼207室| 竞价时间 
 | 2025年2月18日 10:00-2025年2月18日 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包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承包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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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起始日期 
 | 2025年2月8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17日 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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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和贵村委会头东村 | 挂牌底价 | 35253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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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面积 
 | 117.51亩 | 发包期限及租金支付 | 30年 5年一付 六次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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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押金 
 | 无 | 是否设置原承包人优先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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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 
 | 35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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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名称 
 | 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和贵村头东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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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承诺 
 | 1、本次土地发包是发包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土地权属清晰,招租方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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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陈生芳 139761344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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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决策会议:临高县新盈镇和贵村头东组村民代表大会、 《关于临高县新盈镇和贵村头东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头东村荒地及林业地块117.51亩集体所有土地挂网招标的请示》 上级批复文件:《临高县新盈镇人民政府关于临高县新盈镇和贵村头东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招标请示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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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包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实缴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包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包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包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包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租金按5年一付,每5年递增5%,承包方需在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在取得标的竞得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缴纳首笔交易价款(即前5年租金)、青苗赔偿费。 
 5、参与竞拍前,意向承包方应当现场踏勘。 
 6、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7、原合同承包期限自2003年8月23日至2033年8月24日止。因合同未到期,基于双方意愿,现双方约定,自愿解除合同(附有解除合同),由发包方把文莲坡地块放在临高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流转,待文莲坡地块交易后由中标方赔偿给原合同承包方土地承包费用和青苗费,一次性支付,具体赔偿金额为 160000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 
 8、意向承包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或未能按时支付青苗赔偿费的,则发包方、与原承包方2003年8月23日所签署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恢复效力并继续履行,中标方与发包方新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自动失效(解除),并意向承包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中标方竞拍保证金在扣除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服务费后,所剩余的款项支付给发包方和原承包方双方各50%,双方需继续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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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揭示 
 | 1、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2、承包方应保护承包土地完整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如有新承包方,新承包方负责清场工作。 
 4、宗地图117.51亩林业及其他用地,承包方承包之后需符合使用要求。 
 5、本土地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6、承包方承包期间经营土地所得归承包方所有。 
 7、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发包合同》中约定。 
 8、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包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发包方提供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发包合同文本并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发包合同,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的 10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包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农村土地经营权发包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包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发包方,发包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包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9、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发包方提供,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发包方按标的现状发包该标的,意向承包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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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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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须在2025年2月17日16: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交易中心网站(https://lingao.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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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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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发包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发包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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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 账号:1020189500000273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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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临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 账号:1020189500000130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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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陈先生:1897634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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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地址 |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中国农业银行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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