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交链溯源存证
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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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101、102铺面|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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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10:00:00-2026年10月10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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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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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09日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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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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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 |
挂牌底价 |
33734900元(总价)(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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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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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万m³ |
竞买期限及租金支付 |
永久。分三期支付,首期支付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3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鼓励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缴纳剩余出让收益,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由双方商定;第二期支付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40%,缴纳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底前);第三期支付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30%,缴纳时间为2027年2月28日(2027年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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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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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69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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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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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海砂疏浚物出让收益分三期征收,首期征收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3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鼓励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缴纳剩余出让收益,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由双方商定;第二期征收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40%,缴纳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底前);第三期征收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30%,缴纳时间为2027年2月28日(2027年2月底前)。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征收金额,经催缴后10日内仍未缴纳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海砂疏浚物竞得资格,追缴挂牌出让竞得价款20%的违约金,并将竞得人列入失信名单。海砂疏浚物出让收益不包含相关税费,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办理与海砂疏浚物运输、加工等相关的各项税费。 二、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海南省矿产资源勘查院《东方市高排港疏浚工程产生疏浚物(海砂)资源量勘查成果报告》及福建凯帅矿业权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价值评估报告费用74.7万元及东方市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海砂疏浚物处置管理费用(按最终出让金额2%收取)。 三、开采时限:自合同签订并完成第一笔价款缴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工,至2027年5月11日截止(具体以最终施工方案规定的节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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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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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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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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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产出让是出让方真实意愿表示,出让的资产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出让方出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相应的有效的请示,并获得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 3、出让方所提交的《资产流转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出让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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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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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敦云16689785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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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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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出让事宜的请示(东自然资〔2026〕596 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170次[202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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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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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竞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竞买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意向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确系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材料;如仅系挂名,存在利用高龄人员身份逃避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债务清偿等社会责任嫌疑的,将取消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意向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意向竞买人须为具有合法海砂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建设施工等终端矿产品使用方,应当提供具备海砂疏浚物处置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加工场地及设备、堆放场地等证明)。 四、意向竞买人遵守砂石资源出让相关法律法规。 五、意向竞买人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六、意向竞买人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出让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作为违约金扣除。 七、出让价款分三期支付,首期支付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3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鼓励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缴纳剩余出让收益,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由双方商定;第二期支付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40%,缴纳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底前);第三期支付金额为最终出让金额的30%,缴纳时间为2027年2月28日(2027年2月底前),缴款账户以甲方书面通知财政指定收款账户为准。 八、海砂疏浚物资源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方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方对海砂疏浚物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出具的保证。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乙方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对出让范围内的海运、环境评估、施工工艺等外部条件做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乙方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拟出让海砂疏浚物资源现状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乙方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不得要求退款、索赔和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 九、约定中标后交易保证金作为首期出让价款使用,由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划转给甲方书面通知财政指定收款账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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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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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确认书与海砂疏浚物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成交资格复核通过后,出让方、挂牌代理人(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最终竞得人三方当场签订《标的竞得书》(即成交确认书),任何一方拒绝签订《标的竞得书》(即成交确认书)的,也不能对抗网上挂牌出让竞价结果的法律效力。 最终竞得人逾期提供复核材料或拒绝签订《标的竞得书》(即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竟得资格,出让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成交价、重新出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最终竞得人因违反约定而应承担赔偿责任或履行给付义务的,出让方有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最终报价人逾期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出让方有权向出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竞得人拒绝签订《标的竞得书》(即成交确认书)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有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竞得人应当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购销合同》。最终竞得人不得无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否则出让方有权取消海砂疏浚物竞得人竞得资格及扣除所有竞买保证金。 二、海砂疏浚物出让收益及挂牌交易服务费支付 (一)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确定的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在签订《标的竞得书》(即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人(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海砂疏浚物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海砂疏浚物资源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方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方对海砂疏浚物资源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出具的保证。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对出让范围内的海运、环境评估、施工工艺等外部条件做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拟出让海砂疏浚物资源现状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不得要求退款、索赔和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等。3.出让方代表国家出让的是海砂疏浚物资源的权利,不包括海域使用权和其他物权。4.竞得人须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和东方市人民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5.本次工程采用绞吸工艺,绞吸船配备双管实现不间断施工:一管吹泥作业时,另一管同步准备接管,确保泥驳靠驳无缝衔接,避免施工中断。为匹配绞吸船作业,竞得人需提前设置交割平台,交割位置设定在外航道2公里范围内,竞得人需提前做好对应准备。6.绞吸船施工额定效率2500m³/h,每日作业时长20小时,日理论作业量≥50000m³。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绞吸船月施工工效为50万m³/月,竞得人需根据上述工效,结合泥驳载量及周转时间核算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泥驳(建议采用大型泥驳),确保泥驳靠驳、运输、卸泥全流程与施工单位施工节奏匹配,不得停滞。7.施工单位在经勘查的指定区域(具体坐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超航道设计底标高进行开挖作业,并负责疏浚、装驳以及施工区域的安全和环保措施。因出让方按照最低起拍成本拍卖海砂疏浚物,竞得人在充分分析成本后报价竞得,须无条件接收该区域及深度范围内的海砂疏浚物,不得因物料性质提出异议。竞得人需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需要派船接收海砂疏浚物,并承担海砂疏浚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责任,同时负责海砂疏浚物的后续处置工作。 (二)责任与方案要求:1.竞得人需自行办理船舶相关证件(具体可咨询海事部门),确保运输合规。2.竞得人负责制定装驳运输方案,方案须以通过政府评审的施工方案为依据,与施工工艺和进度计划完全匹配,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海砂疏浚物资源量风险及接收履约特别约定。 1.资源量风险声明:本次出让的海砂疏浚物资源量勘查工作因受海事管控等客观条件限制,勘查程度有限,资源量估算准确率无法保证。出让方提供的《海砂疏浚物勘查报告》及《价值评估报告》仅作参考,不构成对资源储量、品质及可采性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出让价值评估系仅以海砂市场基准价为定价基础,未将海上交割、船舶运输、码头交付、加工堆放等环节成本纳入价值考量。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全面、审慎地研读上述报告,结合自身船舶调配能力、海上运输条件、码头装卸能力、堆放加工场地及相应成本等实际情况,自行完成收益与成本分析,科学评估预期收益后理性报价,并自行承担全部商业风险。 2.一次性交易与风险自担:本次海砂疏浚物出让系专门服务于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资源来源具有单次性,一旦错过施工节点该资源即不复存在,故本次出让为一次性交易,不再组织第二次挂牌。竞买人一经成交并取得海砂疏浚物资源使用权,即视为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接受资源现状及其一切不确定性,出让方不设退货、退款或价款调减安排。因资源量、品质与预期不符等产生的全部风险与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按期接收义务及违约责任: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出让方及施工方编制的施工计划,及时调配船舶现场接收海砂疏浚物。若竞得人未按时接收,为保障航道施工工期,施工方将直接按批复的施工方案将海砂疏浚物外抛至指定抛泥区。该情形下,出让方不对因此造成的资源量损失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由此额外增加的全部施工费用(含船舶候时、二次抛泥等一切费用)概由竞得人承担。 4.违约处置:因竞得人自身原因不能按计划接收资源的,出让方将书面催告其履行。经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接收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次出让,扣除竞得人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海砂疏浚物使用权,不退回出让价款。出让方届时有权对该海砂资源另行处置或放弃,竞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权利主张。 (四)施工安全与环保要求 竞得人须严格遵守施工方作业要求,确保运输安全、高效,若因竞得人原因导致施工延误,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程穿戴救生衣及劳保用品,严禁违规、酒后、疲劳作业。2.本项目环保要求严格,竞得人须做好环保措施,管控泥浆输送、装驳、转运全流程,杜绝漏浆、过度溢浆、乱抛淤泥,保护水域生态。3.船体倾斜/偏载超标:立即停泵停止装驳,调整缆绳,通过均衡补载、排水恢复船体水平,隐患消除后复工。4.大风/突发风浪:立即停止开挖、装驳作业,所有船舶撤离至安全锚地避险。5.配备应急救援小组及设备,遇人员落水、船舶故障等情况,第一时间救援并上报。 (五)其他要求: 1.竞得人应尽快推进办证工作,避免因证件问题影响运输效率。 2.驳船资质与状态要求: (1)所有参与装驳作业的泥驳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具备船舶检验证书、适航证书、作业许可,严禁无证船、报废船、带病船参与施工。 (2)驳船舱体结构完整,无破损、无裂缝、无渗漏,舱壁、甲板牢固,船体变形、锈蚀超标、漏水的驳船禁止装驳作业。 (3)竞得人选用泥驳吨位、舱容与挖泥船输泥效率匹配,禁止小舱容船舶超负荷装驳,避免频繁换驳影响施工进度。 (4)竞得人应向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施工方、工程建设单位、海警等)提供一船一表,内容包括装仓方量、装仓开始/结束时间、溢流开始/结束时间等。 (六)挂牌出让海砂疏浚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新建与海砂疏浚无关的设施。 (七)出让方应按照出让方案的要求及签订的出让合同履行义务,竞得人无故拒绝履行出让合同义务,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九)本公告关于标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十)意向受让方应现场勘察标的,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按现状受让该项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以现状为准,报名即接受现状,产权瑕疵、实际交易数量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结果及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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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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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6年10月09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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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在报名期间参与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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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将竞买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出让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让方,出让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竞买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竞买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中心损失的; 2、竞买方通过获取出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竞买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4、竞买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竞买的; 5、竞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转出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竞买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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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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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期限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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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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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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