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五大连池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五大连池市兴隆大街北、环城东路西处一、风险提示
(一)资质:需竞拍人注册并登录后才能进行报名竞价。
(二)保证金:为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竞拍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所提交的报价视为无效,缴纳方式为线下缴纳。
(三)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四)五大连池市中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五大连池市中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在竞拍过程中,意向竞拍人应当实时刷新网站页面,关注最新报价,因自身网络、设备等原因导致网站页面未及时更新出价信息、网站页面卡顿等问题,五大连池市中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二、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与注意事项
开户行:黑龙江五大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卡号:699990122000023139
账户名称:五大连池市中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竞拍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中流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意向竞拍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竞拍人自行承担。
2.意向竞拍人应妥善保管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意向竞拍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以及该笔费用产生的用途,如xx村xx项目保证金。意向竞拍人在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应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吻合,转账账户与报名账户不符的不予生效。
(二)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竞拍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中流公司损失的;
2.意向竞拍人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拍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竞拍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5.意向竞拍人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6.意向竞拍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竞拍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和中流公司造成损失的;
8.意向竞拍人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9.意向竞拍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10.中流公司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中流公司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竞拍人继续进行追偿。
三、竞价规则
(一)参与竞价的竞拍人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二)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入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三)竞拍人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四)本次竞价方式为: 阶梯竞价 ,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位(5000.0元)的整倍数。
(五)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 1时0分0秒。
(六)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七)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八)对于未中标者的客户,五大连池市中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会在竞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路退还。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竞拍人有意向应到项目现场详细察看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有明确的认识,若项目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项目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四、免责声明
(一)中流公司对出让方或意向竞拍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中流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本公司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竞拍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竞拍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竞拍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竞拍人不符合出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竞拍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五、郑重提醒意向竞拍人
(一)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出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中流公司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意向竞拍人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五大连池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项目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竞拍人一旦登录五大连池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六、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一、竞价租赁内容 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约翰迪尔R2 300型玉米收获机一台,购买价格910000元,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年均综合收益率7%出租,租用期限13年,租金共计809900元。 二、竞价租赁期限及底价 租用期限13年,定为三个阶段。原则15年租赁期内收回采购成本,2024年及2025年已租出2年,合计租金145600元。如按照挂牌底价交易则:租用期限13年,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年,第二及第三阶段5年。如按照挂牌底价交易则:第一个阶段,自2026年8月---2029年7月末,每年按照设备总额的8%计算租金,即每年租金为柒万贰仟捌佰元整(¥72800元);第二个阶段,自2029年8月---2034年7月末,每年按照设备总额的7%计算租金,即每年租金为陆万叁仟柒佰元整(¥63700元);第三个阶段,自2034年8月---2039年7月末,每年按照设备总额的6%计算租金,即每年租金为伍万肆仟陆佰元整(¥54600元)。乙方13年累计上交租金809900元,年均综合收益率7%。13年共计:809900元租金。如有溢价,则按上述比率进行缴费。有意竞标者在竞标前需向五大连池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10万元,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起拍价格为809900元,每次竟拍阶梯价最低为5000元。竞价时租金高者中标,同等条件时,优先发包于本村的竞拍者。 三、竞价租赁人资格及条件 1.本次竞标者需具有以下条件:竞标者需提供超过809900元价值的抵押物同时有相应抵押能力的担保人2名。以上条件均需在开拍前到五大连池市振兴村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竞拍。 2、竞标成功者需在竞标成功,公示7日期满后,同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定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当年租金一次性汇入市农服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需在当年的9月15日前一次性汇入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账户,如在约定交款期限内不缴纳租金,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租赁,承租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租方如出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齐当年租金又未将机车送回振兴村村委会的情况时,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租者当年租金。 4.承租方租赁期间,保证为机车投保、检车,机车每年的各类保险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按时缴纳,受益方为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承租方未按时投保,造成在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的机车或任何损失都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5.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引发的连带责任和任何法律责任。 6、承租方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没有机车的所有权。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附属机具;做好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未经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9、承租方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任何原因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每年在12月31日前承租方必须将租赁车辆送还给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管,次年缴纳完租金后方可将车辆提走。 10、承租方负责租赁机车租赁期间发生的运费及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11、竞价方需要向平台缴纳保证金10万元。 12、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应保证车辆正常工作运行的状态下及机车各种零部件的完整后交付给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 13、机车逐年老化维修成本由承租方承担。 14、如承租方中途毁约需要向村里赔偿相应的损失。 15、承租方如违反本方案条款,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本租赁,收回租赁机车,承租方损失自负,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五大连池市太平乡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损失。 16、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