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交链溯源存证
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
无
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9号|
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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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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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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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7日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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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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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8日10:00:00-2026年07月08日16:00:00 (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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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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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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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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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石碌镇昌江大道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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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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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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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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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3年 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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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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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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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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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2、如有新承租方,新承租方负责清场工作。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4、参与竞拍前,意向承租方应当现场踏勘。
5、免租期2个月、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自第2年起,在上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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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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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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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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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产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出租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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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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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99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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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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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2026年3月26日
决议形式: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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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优先作为光伏项目使用,经营过程必须满足无噪音、无刺激气味排放等要求,仅可从事安静、清洁、无污染的便民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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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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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按公告规定时间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同时须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公示及交易公告等全部文件内容,审慎判断自身承租资质。若因资格不符导致参与竞拍,相关法律责任、交易风险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标的物现状与交易细节,完全认可交易公告及附件条款,对标的物无任何异议,并承诺遵守平台交易规则、自愿承担交易相关风险。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租方不得将本出租地块用于贷款融、抵押担保、质押等任何涉及资金融通及债务担保性质的用途,亦不得在该地块上设立任何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权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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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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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过程必须满足无噪音、无刺激气味排放等要求,仅可从事安静、清洁、无污染的便民类经营,优先作为光伏项目使用。
2、意向承租方应在参与竞租前,自行前往现场完成全面踏勘,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容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全面核实场地的权属登记情况、土地及房屋性质、规划用途限制、现状条件、经营审批要求、建设报建限制等全部事项。意向承租方报名参与本次竞价的,即视为已全面了解、实地核验、完全认可并接受场地的全部现状及所有限制条件,自愿承担全部相关风险,不得在竞租成功后或租赁期内,以不了解场地情况、场地不符合预期等为由,主张撤销竞价、撤销合同、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3、承租方需要自行对场地设备、设施进行投入,外立面与大楼整体外观协调一致,不得影响大楼主体结构。乙方所建或搭建的构筑物,若违反市容市貌管理及规划等相关规定被责令强制拆除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开展场地改造、建设、装修、搭建等行为前,须自行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完成全部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审批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建设、搭建、改造行为;承租方所建或搭建的构筑物、实施的改造工程,若违反规划、市容市貌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等相关规定,被行政机关责令整改、停工或强制拆除的,全部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划调整、行政管控、审批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场地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租赁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的,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其他权利主张。
6、我公司给予承租方2个月的场地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期免收租金。物业费标准为4.10元/m²/月。免租期内不计收租金,但承租方需承担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
7、意向承租方交纳符合农交中心要求的竞租保证金可以参与任一场地的竞租(保证金须在开标前1天到达我司指定账户)。若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不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违约弃标,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8、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竞得人需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交纳竞得场地的租赁押金,押金为三个月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场地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及结清押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9、若出现弃标,我公司可重新招标。
10、竞租环节完成后,若竞租不成,招租方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竞租人,若替补成为中标候选人,则继续履行公示流程,如已退还保证金的需补缴,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租赁押金、租金等费用。
11、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自第2年起,在上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1%;合同租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权。
12、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免租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我公司账户;其他支付时间由承租方按照我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履约支付。
13、合同中止后,承租方将场地按现状无偿移交,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投资装修及加固等费用进行补偿。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该场地,不得出借该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15、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平台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平台查,也可联系出租方查详细资料。
1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7、最终解释权归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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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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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6年07月07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changji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意向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意向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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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延时竞拍规则:在竞拍截止前5分钟内(含系统判定的最后5分钟),如有新的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在当前截止时间基础上顺延5分钟。
9、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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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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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昌江支行 账号:1022324700000281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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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昌江支行 账号:102232470000013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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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2698-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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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地址 |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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