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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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10:00-2026年06月2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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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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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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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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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6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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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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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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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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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铺前镇铺前村委会内园村小组(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铺前村省道S206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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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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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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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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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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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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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20年,租金十年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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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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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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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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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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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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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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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发展冷链仓储及制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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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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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铺前镇铺前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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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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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出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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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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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980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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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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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文昌市铺前镇人民政府召开铺前镇党政联席(扩大)工作会议,同意由铺前镇铺前村委会作为出租办理人办理文昌市铺前镇铺前村委会冷链项目(一、二期)出租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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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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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6、租金以挂网成交价为准,租期20年,租金十年一付。 7、租金支付方式:本项目标的为铺前镇铺前村委会、林梧村委会、铺龙村委会共同所有,承租方承租后需将全部租金支付至林梧村委会指定账户,后续由三个村委会按照镇党政联席(扩大)工作会议明确的租金分配标准自行分配租金。 8、其他费用约定:本项目已由林梧村委会垫付道路开口费9万元,该款项由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至林梧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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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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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市铺前镇铺前村委会10亩冷链项目属于铺前镇2024、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文昌市铺前镇人民政府,镇党政联席(扩大)工作会议已明确:①将该项目产权移交至铺前镇铺前村委会、林梧村委会、铺龙村委会共同所有,后续承租方须与上述三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②为实现项目交付与出租无缝衔接,在办理项目移交至三个村委会的同时,由铺前村委会作为出租办理人完成本次挂网招租工作。 2、本项目建筑内容包括:414.72㎡制冰车间、344.96㎡仓库及办公楼、486㎡冷库、167.44㎡消防水泵房、112.24㎡发电机房及配电房等;配套设备包括:15T一体式智能制冷制冰机、25T一体式智能制冷制冰机、1000KVA配电设施等。(具体建筑及配套设备以意向方于竞拍前自行前往现场确认的现状情况为准) 3、486㎡冷库分3间建设,其中1间设施设备已安装完成,另外2间由承租方按需投入使用。 4、承租方所承租标的拟用于发展冷链仓储及制冰产业。 5、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标的的使用安全。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标的及其附属设备。 6、承租方改扩建需征求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批准。租期届满或违约退租时,硬化设施、绿化等配套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自行配套的生产设施归承租方所有,可自行拆除搬离,出租方同意接收的除外。 7、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因承租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承租方负责承租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8、租赁标的被政府征收,原属于出租方的土地及其他附着物、设施设备、青苗等财产的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改造建新购置增加的不动产及附属物、设备设施等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但承租方新购置替换原有出租方的不动产及附属物、设备设施等补偿款由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已付租金及承租年度停工停产损失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项目用途、分租和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0、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应严格执行联农带农相关政策要求,每年至少提供2次业务培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不少于3户本村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村民参与项目相关作业、运维及配套服务工作。承租方应保障被聘用本地农户合法劳动权益,可实行日薪制、同工同酬,可安排长期就业。 12、本标的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3、竞价人参与竞价之时,视为同意接受地上附着物。 1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冷链项目租赁合同》中约定。 15、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冷链项目租赁合同》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交易款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16、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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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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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6年06月25日16:00时之前自行登录文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wench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文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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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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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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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227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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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文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支行 账号:1021626100000181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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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32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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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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