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交链溯源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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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3-8汇泰大厦二层|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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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6日10:00-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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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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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2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6年06月15日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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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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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海胶集团新中分公司新中片区20队 |
挂牌底价 |
4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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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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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亩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12年 一年一付,每5年递增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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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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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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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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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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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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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中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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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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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土地招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土地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出租方招租土地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出租方所提交的《土地流转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出租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土地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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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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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慧 1370040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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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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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胶集团新中分公司关于优化非胶(椰子)项目经营的请示、 海胶集团解决非胶种植端历史问题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4次专题会纪要、 海胶集团东兴分公司2025年第13次党委会议纪要、 海胶集团东兴分公司2026年第8次党委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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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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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按公告规定时间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同时须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公示及交易公告等全部文件内容,审慎判断自身受让资质。若因资格不符导致参与竞拍,相关法律责任、交易风险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标的物现状与交易细节,完全认可交易公告及附件条款,对标的物无任何异议,并承诺遵守平台交易规则、自愿承担交易相关风险。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租金一年一付,每5年递增6%。合同履约金为500元/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的租金以及合同履约金。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青苗补偿费用92万元(标准按11500元/亩起),详情见青苗补偿明细表;(除公司椰子外的其余部分青苗及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由中标方与原椰子管苗户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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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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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标的拟出租用于种植农作物。
2、承租方在承租履约期间,需保证承租土地的完整。
3、根据《海胶集团新中分公司优化非胶(椰子)种植项目经营及资产盘活实施方案》,承租方为垦区在职员工期间,租赁土地租金给予优惠10%;承租方离职或不属于垦区在职员工后,土地租金恢复标准价格。
4、租赁期间发生土地被占或资产流失时,承租方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出租方报告。
5、解决出租方该土地区域内人员转岗就业,承租方招聘人员时优先安排和录用出租方职工。
6、承租方租用土地,必须遵守和执行海胶集团土地资产方面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间发生土地资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出租方以资产租赁方式盘活资产和土地,不干涉承租方用地经营,所种植作物由承租方决定,原地面种植作物在缴纳资产补偿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8、合同履行期间若当年租金低于市场价格25%以上或海胶集团租地价政策变动,双方应当协商按市场价格或海胶集团的土地政策调整租金标准。
9、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尚有未收成果实,出租方可视情况适当延期至承租方收获完果实,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承租方按照当年的租金标准支付出租方租金。
10、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用土地部分或全部用于转租、转包、抵押、作价入股、碎片化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用途。
1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并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在租赁土地上修建简易建筑物,添置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修建的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2、承租方租用土地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海胶集团土地资产方面的相关规定。
13、因国家、地方政府、农垦改革等建设需要,土地使用权人有权收回土地,经评估后依法给予承租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1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内进行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农业产业及盗采资源的行为。
15、地下各类资源、埋藏物、隐藏物不属于租赁范围,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内进行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农业产业及盗采资源的行为。
16、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对青苗及新添建简易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补偿,并应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当年土地租金30%的违约金并赔偿所有损失。
17、本土地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8、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平台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平台查阅,也可联系出租方查阅详细资料。
1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农业种植项目合作合同书》中约定。
20、承租方须在收到平台出具的标的竞得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随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首年租金;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未按时履行上述任一义务,视为违约。
21、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后,在符合海垦集团土地相关政策且出租方已依法取得对应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合作经营期限自动顺延至出租方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且最长自2026起累计满 20 年。20年租赁期到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依然具有对该土地的优先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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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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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在2026年06月15日12: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hain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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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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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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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世贸支行 账号:1021181000000243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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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平台发布的《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数农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 账号:21229001040018056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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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55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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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3-8号汇泰大厦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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