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交链溯源存证
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澄迈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澄迈县金江镇金马五横东路9号03铺面|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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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0:00至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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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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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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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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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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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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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金江镇城东社区王宅村 |
挂牌底价 |
2960400元(总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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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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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0.05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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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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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保底收益一年一付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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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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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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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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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金江镇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王宅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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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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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租的地块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地块具有完全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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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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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昌 1362751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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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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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6、年度给予村集体保底收益为148020元。 7、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由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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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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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租方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如流转期限内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出租方应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其流转期限予以顺延。 2.承租方应保护承租标的完整不受侵占,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3.承租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在资产范围内新建、扩建、加建任何构建物或简易建筑。如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承租方办理,所需费用有承租方承担。否则承租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不征不转)该土地,本标的双方都应积极配合。因承租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费用,承租方有权主张相应的补偿,所获得的专项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5.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路等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6.本标的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确认成交的面积核算租金。 7.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完好返还出租方。 8.项目地理位置:澄迈县金江镇公园路南侧,金湖路西侧地段(原田尾水塘)。 9.项目用地面积:16450.05平方米(约24.67亩),其中水域面积9466.71平方米(约14.20亩),景观风貌管控用地面积1890平方米(约2.97亩),规划建筑用地面积5000.03平方米(约7.5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10.项目合作经营模式:村企合作,村集体以土地(田尾水塘)入股,企业出全部资金投入建设。村集体与企业共同设立共管账户,对项目资金进行共同管理,在正式合作合同签订时需拟定《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作为合同附件。企业应盘活该土地,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运营期间,企业需合法合规经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可持续发展,并每季度向村集体通报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11.项目经营利润分成:按3:7比例,村集体占30%,企业占70%。 12.项目经营保底价:遇到项目经营利润亏损年度,企业要保证村集体的最低利益收入。即每年度最低利益不少于6000元/亩,按入股土地24.67亩x6000元=148020元。 13.项目建设总投入资金不低于2250万元。项目规划建筑用地面积约7.5亩,每亩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14.项目合作期限:20年。合作到期,合作合同自行终止。项目使用的土地、企业投资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设施等全部收归村集体所有。 1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中约定。 16.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须履行以下义务:一是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竞得书签订工作,并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平台指定账户;二是须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三是应于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租金。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完成上述事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将视为承租方违约。 17.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澄迈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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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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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6年2月12日16:00时之前自行登录澄迈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chengmai.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澄迈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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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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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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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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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1.交易保证金缴纳: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2.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澄迈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澄迈支行 账号:1022707200000255
3.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
4.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成交后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不计利息)。未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以及未竞得的竞买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中心在交易活动结束、竞买人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5.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交易保证金使用方式的,竞得方已支付中心交易服务费以及合同约定价款的,应在竞得方完成支付,并出具已签订交易合同、标的竞得书、报名材料等中心指定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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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澄迈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注: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澄迈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澄迈金马支行 账号:1022707200000112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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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1828983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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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东路9号03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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