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交链溯源存证
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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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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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3日10:00:00-2026年02月13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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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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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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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4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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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2日10:00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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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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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大田镇政府旁抱板中心大道大田综合体项目一层 |
挂牌底价 |
62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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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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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2m²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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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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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
装修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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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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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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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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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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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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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商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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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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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目前未配备任何家具、电器等附属设施。承租方需按毛坯状态承接并自行投入装修。 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房屋,负责日常设施(灯泡等)维修更换,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方案必须报出租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毛坯状态或保留固定装修(如天花、地板、隔墙、定制柜体等),保留的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若承租方恢复毛坯状态时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3.承租方有合同情形之一的,应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30%的违约金,由此给出租方和他人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须全部赔偿。此外,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承租方所交押金和租金不予退还,由此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搬离房屋,应按照每日[0.1%*当年租金]元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直至实际搬离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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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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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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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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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产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相应的有效的内部决策; 3、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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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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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乐15501876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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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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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2025年第二次党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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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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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 意向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心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递增5%,押金12500元,意向承租方中标后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成押金使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1年的租金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划转给出租方。 5. 参与竞拍前,意向承租方应当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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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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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商业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2. 合同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经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相关欠缴费用且承租方完成个人物品搬离后,押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若押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欠付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若出租方同意转租,需三方签订转租协议。 4. 租赁期间,关于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5. 租赁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以下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承租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抵扣部分,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缴。 (1).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定期检查承租方独立水电表的读数并抄表计费,用电管理费(电费+服务费,1.2元/度)、燃气费、物业管理费(3元/㎡/月)、收视费、互联网费等; (2).其他与房屋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 6.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损害出租方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害,则应按评估部门评估,除损害部分照价赔偿外,由于承租方损害主体结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 本房屋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8.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大田综合体项目商铺出租协议》中约定。 9. 农交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大田综合体项目商铺出租协议文本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协议,承租方应在协议签订后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大田综合体项目商铺出租协议与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视为承租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0.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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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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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方须在2026年02月12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拍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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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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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9、 交易当事人约定竟拍保证金转成押金,竟得方应支付合同约定价款扣除保证金转成押金后的部分价款;转成押金后如有剩余,中心收到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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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不退换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2、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5、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出租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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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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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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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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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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