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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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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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10:00:00-2026年1月23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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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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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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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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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10:00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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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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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三家镇政府北侧 |
挂牌底价 |
3888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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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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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8m²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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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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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出租 |
装修免租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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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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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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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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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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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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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商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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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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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竞拍权。 2.为保证《东方市三家镇工商所商铺出租协议》的履行,承租方在订立合同的同时给出租方支付押金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合同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经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相关欠缴费用且承租方完成个人物品搬离后,押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若押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欠付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3.出租方应在实际接管商铺后,将商铺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得损坏或改变商铺内部结构、设施;应合理使用商铺,负责日常设施(灯泡等)维修更换;承租方装修方案必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毛坯状态或保留固定装修(如天花、地板、隔墙、定制柜体等),保留的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若承租方恢复毛坯状态时造成商铺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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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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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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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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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产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相应的有效的内部决策; 3、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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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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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可 18673167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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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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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东方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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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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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心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竞拍权。 5.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仅作为商业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商铺用途。 6.租金一年一付,商铺交付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一次性缴纳1年的租金和押金6000元至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处;意向承租方中标后报名保证金8000元直接划转成租金使用,意向承租方在中标后与出租方签订《东方市三家镇工商所商铺出租协议》后需缴纳剩余的租金、押金及服务费;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划转租金和押金给出租方。合同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经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相关欠缴费用且承租方完成个人物品搬离后,押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若押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欠付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参与竞拍前,意向承租方应当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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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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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负责协调原承租方完成清场工作。 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仅作为商业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商铺用途。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若出租方同意转租,需三方签订转租协议。 4.租赁期间,关于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5.租赁期间除另有约定外,协议约定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承租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抵扣部分,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缴。 6.承租方有协议约定情形之一的,应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30%的违约金,由此给出租方和他人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须全部赔偿。此外,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承租方所交押金和租金不予退还,由此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搬离商铺,应按照两倍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商铺占用费,直至实际搬离之日止。 7.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享有正常合法的自主经营权利。承租方保证在其承租期限内进行的商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由于违法活动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封等处罚措施,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现此情形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且不退还承租方所交的押金和租金,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商铺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东方市三家镇工商所商铺出租协议》中约定; 10.农交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东方市三家镇工商所商铺出租协议文本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协议,承租方应在协议签订后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押金、交易服务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东方市三家镇工商所商铺出租协议与结清租金、押金、交易服务费,视为承租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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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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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方须在2026年01月22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拍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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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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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9、 交易当事人约定竟拍保证金转成交易价款,竟得方应支付合同约定价款扣除保证金转成交易价款后的部分价款;转成交易价款后如有剩余,中心收到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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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不退换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2、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5、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出租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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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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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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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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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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