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交链溯源存证
挂牌
报名
竞拍
合同签订
交易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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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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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10:00:00-2025年12月22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包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包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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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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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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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天安乡天村 |
挂牌底价 |
86576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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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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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2亩 |
承包期限及租金支付 |
30年 在合同承包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前10年承包费,后20年承包费一年一付,每五年递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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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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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包方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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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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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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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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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农业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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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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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地块现有原承包方还在承包期内,原承包方同意有偿退还该宗土地给发包方另行发包,原承包方退回土地后,发包方有权委托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网重新发包该宗地,并根据竞拍结果确定具体约定如下: (1)如原承包方竞拍中标并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土地承包费以中标的承包费金额为准支付给发包方。 (2)如原承包方竞拍未中标,双方按照如下约定给予原承包方补偿: 该宗地现状种植槟榔树,原承包方负责聘请评估公司《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地上槟榔树及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932.01万元,评估费用由原承包方负责支付,评估报告结果提交给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土地附着物附加值一并竞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中标方按评估报告金额(具体情况请根据《林秀国拟转让资产涉及申报的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天安乡响水村桥头坡地108.22亩槟榔园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在签订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前一次性理清赔付给原承包方。 该宗地有3间看护房、1座水池、1个钻井、1个电机等附属设施(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包含在评估补偿费用中,均归原承包方所有,如新承包方需要,则须与原承包方协商转让(使用)事宜,如新承包方不需要,原承包方负责清场工作,清理时间为中标后一个月内。 (3)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市出现流拍,根据《2025年东方市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两超一不”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1996年至2000年林地类的合同参考价为120-200元,按照最高参考价确定该宗当前土地流转价格为200元/年∙亩,原承包方自2025年9月1日起按200元/年/亩继续支付租金至期限届满。 2、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宗地图108.22亩包含两个地块,两个地块中间被一条土路分开,地块1包含四级保护林地0.21亩,其他为农用地;地块2为农用地(具体以测绘图为准),承包方承包之后需依法依规使用。承包方如需将该地块进行流转,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向天安乡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50%土地流转增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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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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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天安乡天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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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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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土地招包是招包方真实意愿表示,招标的土地权属清晰,招包方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招包方招包土地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相应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天安乡人民政府批准; 3、招包方所提交的《转出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包方在招包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土地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包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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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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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荣1361756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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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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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东方市天安乡天村村级党组织委员会提议关于林秀国承包在天村(响水村桥头坡地)槟榔园108.22亩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历史情况及解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流转事宜; 2025年10月24日东方市天安乡天村村两委会商议关于林秀国承包在天村(响水村桥头坡地)槟榔园108.22亩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历史情况及解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流转事宜; 2025年10月28日东方市天安乡天村党员大会审议关于林秀国承包在天村(响水村桥头坡地)槟榔园108.22亩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历史情况及解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流转事宜; 2025年11月7日东方市天安乡天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关于林秀国承包在天村(响水村桥头坡地)槟榔园108.22亩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历史情况及解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流转事宜; 2025年11月10日东方市天安乡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关于林秀国承包在天村(响水村桥头坡地)槟榔园108.22亩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历史情况及解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流转事宜; 2025年11月25日关于天村(响水村桥头坡地)槟榔园108.22亩集体地委托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挂网招标请示; 2025年12月10日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天村(响水村桥头坡地)槟榔园108.22亩集体地挂网流转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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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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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包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包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包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包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心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承包费在合同承包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前10年承包费,后20年承包费一年一付,每五年递增10%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10年的承包费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划转给发包方。 5、参与竞拍前,意向承包方应当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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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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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给第三方。 2、承包方应保护承包土地完整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如有新承包方,新承包方负责清场工作。 4、本土地流转为现状招标,如招标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标成交价格。 5、承包方承包期间经营土地所得归承包方所有。 6、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 7、农交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包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发包方提供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流转合同,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若因承包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与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视为承包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发包方,发包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包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发包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发包方按标的现状发包该标的,意向承包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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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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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5年12月19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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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在报名期间参与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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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发包方,发包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包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承包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发包方和中心损失的; 2、承包方通过获取发包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发包方合法权益的; 3、承包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发包方合法权益的; 4、承包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包的; 5、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转出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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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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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期限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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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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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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